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开放式阳台封闭违法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6-24 20:56:41
文档

开放式阳台封闭违法吗

法律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露台空间,如果在构造和使用设计上具有排他的性,或者专属于房屋、连同房屋一起销售的,应为专属业主所有;反之则不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修改〈最高人民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一)具有构造上的性,能够明确区分(二)具有利用上的性,可以排他使用(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前款所称的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露台空间,如果在构造和使用设计上具有排他的性,或者专属于房屋、连同房屋一起销售的,应为专属业主所有;反之则不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修改〈最高人民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一)具有构造上的性,能够明确区分(二)具有利用上的性,可以排他使用(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前款所称的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法律分析: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露台空间,如果在构造和使用设计上具有排他的性,或者专属于房屋、连同房屋一起销售的,应为专属业主所有;反之则不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修改〈最高人民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性,能够明确区分(二)具有利用上的性,可以排他使用(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前款所称的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文档

开放式阳台封闭违法吗

法律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露台空间,如果在构造和使用设计上具有排他的性,或者专属于房屋、连同房屋一起销售的,应为专属业主所有;反之则不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修改〈最高人民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一)具有构造上的性,能够明确区分(二)具有利用上的性,可以排他使用(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前款所称的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