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听证会的参与人员包括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专家学者。价格主管部门聘请听证会代表的方式可以是自愿报名、单位推荐或委托社会团体选拔。
法律分析
价格听证会参加人由以下人员构成: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相关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等。其中,听证会代表由价格主管部门聘请,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的听证会代表可以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委托有关社会团体选拔等方式产生。
拓展延伸
确定价格听证会的参加人构成及相关规定
价格听证会的参加人构成及相关规定是由多个因素决定的。首先,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可能包括相关行业的代表、、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等。其次,参加人的构成也可能与价格听证会的目的和议题有关,例如,如果是针对某个特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听证会,可能会邀请该领域的相关企业代表和消费者代表参加。此外,还需要考虑听证会的公正性和代表性,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衡和表达。具体的参加人构成和相关规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和立法机构的要求进行制定和调整。
结语
价格听证会的参加人构成由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等组成。其中,价格主管部门根据自愿报名、单位推荐或委托社会团体选拔的方式聘请听证会代表。参加人的构成与法律法规、组织规定、听证会目的和议题等因素相关。为确保公正性和代表性,应平衡各方利益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立法机构要求进行制定和调整。
法律依据
《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制定价格听证,是指定价机关依法制定指导价、定价过程中,由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活动。
前款所称定价机关,包括有定价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经省级授权的市、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