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租赁不给租金去起诉。
当土地租赁方不支付租金时,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纠纷: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租赁方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租金。
调解:如果协商无效,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或乡镇进行调解。
仲裁: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在提起诉讼时,应确保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租赁纠纷通常涉及不动产,因此应由土地所在地的管辖。土地租赁纠纷涉及到不动产,由土地所在地管辖,因此土地租赁纠纷向土地所在地起诉。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综上所述,土地租赁不给租金去土地所在地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