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制定行规和部门规章的机构不一样。
2、两者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不一样的。
3、概念上两者也有很大的区别:行规的法律效应是高于部门规章的,行规是由制定颁布的,而部门规章则需要,部门来决定,并且该部门规章不能违背行规中的规定。
1、制定行规和部门规章的机构不一样。首先行规仅仅只是由制定的,但是部门规章的制定不仅是由规定的,还有下面的各个部门委员会以及行规的规定的。也就是说部门规章的制定中包含了一部分的行规的规定。
2、两者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不一样的。行规指的是由制定并且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它的法律地位以及效应是仅仅只次于和法律的,因为它的制定不能与和法律相违背。因为是我国的第一大法律。如果发现行规中有与和法律有着违背的地方的话,需要撤销该条行规。部门规章与其他性地方法规一样需要配合,法律以及行规中的内容,不能与它们相冲。
法律依据:
根据《行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一条
行规由组织起草。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行规由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