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离婚时,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等,应首先协商分割,如不成可诉至。根据情况判决,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也可根据生产、生活需要进行差别处理。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被另一方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有书面约定,离婚时将按照约定处理。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个人财产一般不参与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对象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起诉。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进行差别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