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改为三年何时开始?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6-25 02:26:25
民事诉讼时效改为三年何时开始?
律师解析。首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第二,对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可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执行能力,可以恢复执行。第三,对于拒不执行裁决行为,会有被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赔偿法》。第三十五条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导读律师解析。首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第二,对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可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执行能力,可以恢复执行。第三,对于拒不执行裁决行为,会有被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赔偿法》。第三十五条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律师解析:
首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第二,对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可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执行能力,可以恢复执行。第三,对于拒不执行裁决行为,会有被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赔偿法》
第三十五条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民事诉讼时效改为三年何时开始?
律师解析。首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第二,对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可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执行能力,可以恢复执行。第三,对于拒不执行裁决行为,会有被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赔偿法》。第三十五条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