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满一年一般不会自动解除。
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期满需要执行机关也就是机关,在期限届满的十五天前告诉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做出是否解除的决定或者是变更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解除条件:
1、案件侦查终结: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对案件的侦查,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2、法律规定期限届满: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需经过法律程序;
3、取保候审决定撤销:侦查机关根据案件进展和被告人表现,可以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4、案件被撤销或不起诉:如果侦查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决定不起诉,取保候审随之解除;
5、转为其他强制措施:根据案件需要,侦查机关可以将取保候审转为逮捕、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一年后会自动解除,但案件是否结案及是否会判处刑罚需等待审理判决,如果未收到通知可向机关咨询或等待进一步消息,侦查机关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机关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