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是否不能作为证据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6-24 22:30:50
微信转账是否不能作为证据
微信转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转账记录属于电子证据,但是需要查询属实。《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导读微信转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转账记录属于电子证据,但是需要查询属实。《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微信转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转账记录属于电子证据,但是需要查询属实。《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微信转账是否不能作为证据
微信转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转账记录属于电子证据,但是需要查询属实。《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