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一、如何对卫生行政部门的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
公民认为卫生行政部门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对地方各级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申请行政复议。
二、拆迁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起诉。
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执行。
三、工伤鉴定不上级如何处理
工伤鉴定不上级可以享受到医疗待遇及停职留薪待遇。要是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是不能享受伤残待遇。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本级申请行政复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