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媒体报道,5月2日晚,温州永嘉一对情侣吵架,女子想要分手,男子则不愿意,随后女子跳入河中,男子也跟着跳了下去。
民警到场后及时找到了被困人员。当时女方在被困男子的帮助下,踩着男子的身体爬上了岸,并且离开了现场。
由于被困男子体重较重且陷入了河里淤泥中 ,民警一时无法救上男子,最后消防人员赶到才将男子救出。
对此事,有网友提出疑问,女子踩着男友身体脱险后直接离开,若男友溺亡女子会不会构成犯罪呢?
这确实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在法律上,具有特殊身份关系的人之间是有法定救助义务的,比如父母和子女,丈夫和妻子。如果一方遇到危险,而另一方有救助能力却见死不救,就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然而这件事特殊的地方在于,女子和男子只是情侣而不是夫妻。
一般来讲,男女朋友在法律上并没有救助义务,因此女朋友直接离开好像只能在道德上予以谴责,无法在法律上追究其责任。
不过,本案有个细节决定了女子对其男友是有法定救助义务的。
这个细节就是女子是通过踩踏男友才摆脱的危险。
一方面,女子踩男友的行为加重了男友陷入淤泥的危险,而在刑法中,由先前行为引发的危险,行为人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否则将构成不作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