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可以起诉至人民请求人民判决离婚,在离婚诉讼中,若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而不存在法定离婚情形的,人民一般判决不予离婚,该诉讼程序一般是三到六个月,第一次判决不离婚后。
可待判决书生效六个月之后再次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判决离婚,该程序时间与第一次诉讼时间相一致。
也就是三到六个月,以上时间加起来,一方不同意离婚至少可以拖一年半的时间。
一、离婚开庭两次的情况。一般是一次庭就可以了,特殊情况需要多次。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基本维持一审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怎么解决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之后,如果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并不满意的话,可以再次提起诉讼。如果一方在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坚持要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夫妻双方之间难以达成一致的,一般情况下会驳回这一离婚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