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介绍了劳动仲裁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仲裁结果出来后,通常需要等待15个工作日才能收到相应的赔偿或报酬。裁决下达后15天内双方都没有起诉的,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申请劳动仲裁书应当写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身份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通常需要等待15个工作日才能收到相应的赔偿或报酬。具体看对方的经济状况。裁决下达后15天内双方都没有起诉的,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
根据《劳动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二、申请劳动仲裁书怎么写
申请劳动仲裁书应当写明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身份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动仲裁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仲裁立案需要如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等;
4.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拓展延伸
申请劳动仲裁书是劳动纠纷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的书面文件。申请劳动仲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申请人基本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被申请人基本信息:包括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3. 申请事由:简要描述因劳动纠纷产生的争议,包括争议的事实、理由和请求事项等;
4. 证据:列举与争议相关的证据,包括书证、证人证言、劳动合同、工资单、相关法律法规等;
5. 申请时间和仲裁机构:明确申请仲裁的时间和地点,以及选择的仲裁机构;
6. 附属申请:如有需要,可以附带其他的相关申请。
申请劳动仲裁书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提供虚言。否则,申请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
结语
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通常需要等待15个工作日才能收到相应的赔偿或报酬。具体看对方的经济状况。裁决下达后15天内双方都没有起诉的,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根据《劳动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申请劳动仲裁书应当写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身份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动仲裁立案需要如下材料: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等)、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12-29)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12-29)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在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的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在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的调解组织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12-29)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