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保户取消一般是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决定。
一、行政处罚申请复议流程
1、申请时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申请方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3、确定受理机关;
二、行政复议机关怎么确定
确定行政复议机关的办法:如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的工作部门,则行政复议机关是该部门的本级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如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地方各级,则行政复议机关是上一级地方等。
三、是不是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于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或者对县级以上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其复议机关是上一级机关。根据和地方各级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的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民政部门以及事处和镇(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