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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未公开的信息交易罪区别有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6-12 20: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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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未公开的信息交易罪区别有哪些

1、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该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及有关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是证券、期货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2、犯罪对象不同。该罪对象不属于法律、行规所规定的内幕信息,而是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则是由法律、行规确定的内幕信息。3、信息的来源不完全一样。该罪的信息来源只能是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信息来源包括因工作原因而获得,也包括采取非法手段获取。4、在单位是否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该罪只是自然人犯罪,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一、新刑法对内幕交易罪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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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该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及有关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是证券、期货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2、犯罪对象不同。该罪对象不属于法律、行规所规定的内幕信息,而是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则是由法律、行规确定的内幕信息。3、信息的来源不完全一样。该罪的信息来源只能是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信息来源包括因工作原因而获得,也包括采取非法手段获取。4、在单位是否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该罪只是自然人犯罪,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一、新刑法对内幕交易罪的处罚标准。


1、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该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及有关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是证券、期货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2、犯罪对象不同。该罪对象不属于法律、行规所规定的内幕信息,而是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则是由法律、行规确定的内幕信息;

3、信息的来源不完全一样。该罪的信息来源只能是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信息来源包括因工作原因而获得,也包括采取非法手段获取;

4、在单位是否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该罪只是自然人犯罪,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一、新刑法对内幕交易罪的处罚标准

1、新刑法对内幕交易罪的处罚标准: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本罪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泄露内幕信息罪既遂如何去判

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

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泄露内幕信息罪按照以下标准量刑:

1、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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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未公开的信息交易罪区别有哪些

1、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该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及有关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是证券、期货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2、犯罪对象不同。该罪对象不属于法律、行规所规定的内幕信息,而是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则是由法律、行规确定的内幕信息。3、信息的来源不完全一样。该罪的信息来源只能是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信息来源包括因工作原因而获得,也包括采取非法手段获取。4、在单位是否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该罪只是自然人犯罪,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一、新刑法对内幕交易罪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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