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母关系证明的开具方法如下:
1、携带居民户口簿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2、派出所核实递交材料无误后,出具父母关系证明;
3、若申请人已注销户口,需提交原户籍地机关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4、出生证上明确父母姓名的,可由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社保的参保流程:
1、单位参保:单位需向当地社保机构提交参保登记,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2、个人参保:个人向社保机构提交参保申请,提供身份证明等个人信息;
3、信息审核:社保机构审核提交的资料,确认参保资格;
4、缴费登记: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登记,确定缴费基数和比例;
5、领取社保卡:参保人员领取社保卡,用于享受社保待遇;
6、定期缴费:参保单位或个人按月缴纳社保费用。
综上所述,申请父母关系证明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至户籍地派出所,由派出所核实材料后出具证明;若户口已注销,则需提供原户籍地机关的记载证明,或者利用出生证上的父母信息由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出具证明,以确保申请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关于改进和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第二条
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