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低保户建房子的补助金额如下:
1、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
2、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
3、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
4、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和省级补助外,其余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
低保户的补贴:
1、补贴标准: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对低保户建房的补贴标准会有所不同;
2、申请条件:低保户需满足当地规定的申请条件,如家庭经济状况、住房安全等级等;
3、审批流程:低保户需经过村委会或社区的初审,再由镇或事处复审,最后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
4、发放方式:补贴资金通常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发放的方式直接发给低保户;
5、监督机制:为确保补贴资金的正确使用,相关部门会对低保户建房的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综上所述,农村低保户建房子的补助金额根据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县(市、区)省级补助为3000元,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补助为2000元,市县承担除和省级补助外的其余补助部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