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或雇主需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包括:1)肇事司机无力赔偿时,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且司机在工作中行驶时,单位承担赔偿责任;3)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佣司机从事运输时,车主或雇主需承担赔偿责任;4)肇事车辆承包或租赁期间发生事故,车主和承包人共同承担责任;5)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下面几种情形中,单位或者雇主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
(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4)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拓展延伸
责任归属:上班期间刮伤他人车辆,如何确定责任归属?
在上班期间意外刮伤他人车辆后,确定责任归属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需要考虑是否存在过失。如果刮伤是由于您的过失导致的,您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其次,需要考虑是否存在任何合同、保险或雇佣关系,这些关系可能会影响责任的归属。此外,还需要考虑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判例,以确定责任的界定。建议您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尽快解决此事。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定责任的归属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最重要的是,要遵守法律法规,尽力保护他人的权益,并妥善解决此事。
结语
单位或雇主在以下情形下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无力赔偿时,由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单位所有的肇事车辆司机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事故,单位或车辆所有人需承担赔偿责任;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佣司机从事运输时,车主或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肇事车辆承包或租赁期间发生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与车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确定责任归属是关键。需考虑过失、合同、保险、雇佣关系、法律法规等因素,并与相关方沟通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遵守法律法规,保护他益,妥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