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犯肖像权,姓名权的表现是: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
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关于肖像权和姓名权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法律上的姓名权则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依法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姓名权所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主体的姓名。
二、所谓
“肖像权”,是一种专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法律意义是:自然人对自己通过造型艺术或者其它形式,在客观物质载体上的再现自己的形象(肖像)所拥有的不可侵犯的专有权。
1、肖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肖像权也具备一种财产利益。
3、肖像权还是一种标识性人格权,具有基层性。
哪些行为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怎么赔偿
一、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二、侵犯姓名权的赔偿依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过失侵犯小孩子的姓名权有何侵犯行为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什么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下列行为侵犯了肖像权:
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2.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
3.超出肖像权人许可范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4.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地域范围内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5.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期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含有姓名权与肖像权吗
姓名权是不包括肖像权的,两者是相互的,同隶属于人格权。
根据《民法》的规定,民事权益包括人身权益,物权,和知识产权。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