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介绍了户口本上非亲属关系的排列顺序以及监护人的身份和补办户口簿的规定。非亲属关系分为三种情况,分别是集体户、家庭户和抱养或收养关系。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如果是父母一方是户主,则户主为监护人。补办户口簿不一定要户主本人,户内成年人可以持合法有效证件和户主委托书向派出所申报遗失和补发。
法律分析
父女关系如果父亲是户主的,应填写“父亲”;如果母亲是户主的,应填写“母亲”。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
一、户口本上非亲属后患
关于户口本上非亲属的回答为户籍上非亲属关系一般有三种情况:一种是集体户,户籍上的人与户主并没有亲属关系;一种是家庭户,是指户籍的人与户主存在投靠关系,不是亲属关系;还有一种是抱养或收养关系,被收养人与户主没有亲属关系。
二、监护人是户主还是父母
监护人是户主还是父母:监护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来的,与户主并没有太大的联系。倘若父母一方是户主,则户主则为是监护人。根据《民法典》对法定监护人的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法定顺序确定。当户主不是父母一方时,父母的法定监护责任不可推卸。
三、补办户口簿是否一定要户主
补办户口簿不一定要户主。户口簿丢失、盗窃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书面申请;户主因其他原因不能向派出所申请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户内成年人持有合法有效证件和户主委托书向派出所申报遗失和补发。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结语
父女关系如果父亲是户主的,应填写父亲;如果母亲是户主的,应填写母亲。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