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其客体要件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操纵证券获取不正当利益怎样处罚
操纵证券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操纵证券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移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交易,与他人串通进行证券交易,操纵证券交易量和交易价格,制造证券假象,诱导或者导致投资者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做出证券投资决策,扰乱证券秩序的行为。
二、操纵证券罪的量刑是什么
操纵证券罪的量刑是:
1、操纵证券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操纵证券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操纵证券的情形有: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的;
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合约并撤销申报的;
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
6、对证券、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的;
7、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的。
三、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操纵期货市场,影响证券交易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