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主动离职的经济补偿与单位是否有过错相关。若单位有过错导致员工离职,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员工自身原因离职,则无需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法规损害员工权益等情况下,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怀孕女职工享有特殊保护,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并有禁止安排特定劳动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一、主动辞职离职的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1、员工主动离职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若是单位本身有过错,从而导致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话,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作出补偿。但要是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是因为自身原因而提出离职的,这样的情况下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二、孕妇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对怀孕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与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离职员工的经济赔偿权益如何保障?
离职员工的经济赔偿权益是由劳动法和相关法规保障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离职员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这些条件可能包括工龄、离职原因以及公司规模等因素。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通常基于员工的工龄和工资水平。为确保离职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雇主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离职员工在享受赔偿权益时,也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在需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主动辞职离职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若是单位有过错导致员工主动离职,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但若是员工自身原因离职,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怀孕女职工,法律规定了特殊保护措施,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与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