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怀孕女性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获缓刑,需遵守法律规定并报告活动情况,离开需批准;被判监禁的孕妇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由或监狱批准,脱逃期间不计刑期,死亡需通知执行机关。
法律分析
按规定,孕妇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以被刑事拘留及判处相应刑罚。但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怀孕女性,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会被宣告缓刑。
如果被宣告缓刑,那就需要遵守下面的规定:
1、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不过,如果是被判处监禁,孕妇也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申请监外执行的,你需要知道谁决定。按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批准。
不过,需要注意地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怀孕女性,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被宣告缓刑。在缓刑期间,孕妇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并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并在离开所居住地时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此外,如果被判处监禁,孕妇也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需要注意的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获得暂予监外执行,在执行期间不计入刑期。同时,如果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脱逃期间也不计入刑期。如果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执行机关应及时通知监狱或看守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三章 人身和人格权益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婚前、孕前、孕产期和产后保健制度,逐步建立妇女全生育周期系统保健制度。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妇女生育安全和健康。
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