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介绍了企业名称侵权的规定和企业名称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是否侵权的相关知识。企业名称在法律上享有名称权,但未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侵权。而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与商标名称相同也不会构成侵权,但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商标所有权人还可能根据不正当竞争起诉,如果企业名称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一、关于企业名称侵权的规定是什么?
已经获得核准的公司名称在法律上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名称相同也不会构成侵权。但未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侵权。
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名称。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企业名称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是否侵权
我们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名字很重要,既要响亮文雅,又得规避法律风险,尽量避免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首先要说的是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是绝对不能对抗他人主张商标侵权的,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的并不必然会构成侵权,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作出的(2014)苏知民终字第001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此种情况下构成侵犯商标权,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其一,突出宣传他人注册商标字样,
其二,容易引起相关公众误认。
一般都会突出宣传自己的企业名称简化字样的,所以千万不要使用跟注册商标同样字体。否则就会被认定为侵权。其次,还要看该注册商标是否为公众所知,如果是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你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商标所有权人还可能根据不正当竞争起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第(三)项的规定,即“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该款的前提也是足以引起公众误认,还要考虑起诉人的知名度。而不正当竞争对于是否可能“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界定,需要举证证明其在先企业字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在生活当中,企业的名称侵权行为,它和商标之间是存在着一同等的关系的,所以这是需要进行一个合理的判断的,但是也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说是已经核准的公司的名称的话,不存在侵权行为。
拓展延伸
企业名称与商标权是商业活动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判断一个企业是否侵犯了另一个企业的商标权是常见的法律问题。在判断是否侵权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是否侵犯对方商标权,二是是否损害了对方的利益。
在侵犯商标权方面,判断是否侵权主要考虑以下几点:一是看两个商标是否相似,二是看是否出现了混淆。如果两个商标相似或者出现了混淆,则可能构成侵权。二是看两个商标是否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如果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则更容易构成侵权。三是看两个商标是否具有近似的颜色、形状等外观特征,如果有相似的外观特征,则可能构成侵权。
在损害利益方面,判断是否侵权主要考虑以下几点:一是看两个商标是否具有同样的市场地位,二是看两个商标是否具有同样的使用方式,三是看两个商标是否具有同样的宣传方式。如果两个商标具有同样的市场地位、使用方式和宣传方式,则可能构成侵权。
企业名称与商标权是商业活动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判断是否侵权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果企业使用与另一个企业商标相似或相同的名字,或者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需要注意是否侵犯了对方的商标权,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结语
企业名称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是否侵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已核准的公司名称在法律上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名称相同也不会构成侵权。但未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侵权。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在注册公司时,要避免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以免构成侵权。同时,还需关注该注册商标是否为公众所知,以及是否容易引起相关公众误认。如果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且容易导致混淆,则可能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 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