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名称权受侵害时,可向侵权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投诉或直接向被告所在地的起诉。根据《民法典》,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可以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侵权赔偿协议应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规定赔偿金额并解除双方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应放弃其他权利主张,不再追究乙方责任。如违反协议,乙方有权要求返还费用并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一、企业名称受到侵害如何保护?
可以到侵权企业所在地有名称管辖的登记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进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名称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姓名权或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二、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赔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侵权赔偿协议
甲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职业,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
乙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职业,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如一方为企事业应写明企事业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点》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乙方本着人道主义和谐社会等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乙方同意再一次性支付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元,甲方须签写收条。之后乙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甲方同意放弃其他任何权利主张。
2、甲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甲方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4、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乙方认可对甲方此事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5、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6、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而企业作为法人则享有名称权,企业的名称当初也是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过的。确认构成名称权侵权的话,企业可以先跟侵权方沟通,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侵害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措施包括向侵权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投诉,或直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和第一千零一十四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名称权。对于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赔偿协议,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为基础,双方达成侵权赔偿协议,明确赔偿金额和乙方免责等事项。协议的签订并不表示乙方认可对甲方的过错或法律责任。甲方应放弃其他权利主张,不再追究乙方责任,并承诺不做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如甲方违反协议,乙方有权要求返还全部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三章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 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