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的婚假规定是:
1、基本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基础婚假,即3天。
2、延长婚假: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基础婚假基础上,江苏省还规定延长婚假十天。这意味着,自2016年1月1日起,江苏省的夫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总共可以享受13天的婚假。
3、晚婚假取消:根据新规定,取消了原有的10天晚婚假,无论是否晚婚,统一在国家规定的基础婚假上延长10天。
江苏省婚假办理程序:
1、由员工出具双方户口本、结婚证、领导签批的请假条,到生产部工会办理登记手续。
2、生产部工会处进行晚婚年龄审核,在请假条上注明应享受婚假天数。
3、生产部工会处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出具领条,办理新婚纪念品或晚婚贺礼金登记手续。
4、经生产部工会领导签批后领取新婚纪念品及员工晚婚贺礼金。
综上所述,江苏省的夫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可以享受总共13天的婚假。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