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不给工资条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但不违法。工资条是劳动者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体现,也可作为收入证明和监督工资发放。公司不给工资条违法,应提供个人工资清单。老板扣员工工资一般不合法,除非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经济损失,扣除不超过工资的20%。《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用人单位的义务。
法律分析
一、单位不给工资条合法吗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条的不会涉嫌违法,但是会对劳动者构成侵权。《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工资条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能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发生纠纷时,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其他明细证明,还能够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二、公司不给工资条是否合法
公司不给工资条不合法。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用人单位应将工资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三、老板扣员工工资合法吗
老板扣员工工资一般是不合法的。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需要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中扣,一般每月扣除不超过工资的20%。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结语
单位不给工资条是违法的,因为劳动者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工资条能够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并在纠纷时作为收入证明及监督企业发放工资的依据。同样,公司不给工资条也是不合法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公司应向劳动者提供个人的工资清单。至于老板扣员工工资,一般情况下是不合法的,除非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且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工资的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工资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工资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