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正常工资支付给职工相应的工资。陪产工资结算方式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二是若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关于陪产假工资的规定,我国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具体由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法律分析
在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正常工资支付给职工相应的工资。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
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二、关于陪产假工资的规定
关于陪产假的工资怎么计算的问题,我国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具体由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下面将列举部分地区的相关规定。
广东省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山东省
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四川省
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三条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上海市
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结语
在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正常工资支付给职工相应的工资。陪产工资结算方式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二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关于陪产假工资的规定,我国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具体由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六十七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