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中,对婚假、产假和哺乳假等条款进行了规定。根据国家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产假和哺乳假。其中,婚假除了国家规定的婚假之外,增加婚假18天;如果参加了婚前医学检查,则另外增加婚假7天;如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则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之外,还可以享受3个月的产假,并且可以获得配偶的护
法律分析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二十七条
依据国家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以下婚假:除了国家规定的婚假之外,增加婚假18天;如果参加了婚前医学检查,则另外增加婚假7天。如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则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之外,还可以享受3个月的产假,并且可以获得配偶的护理假1个月。在这段时间内,这些假期都视为出勤。
产假工资如何发放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行,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拓展延伸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规定,符合生育条件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可享受88天(即3个月)的产假。生育或者流产的妇女,其产假按前款规定执行,不享受年休假。因此,陪产假最长可休3个月,河南生育津贴和工资应按前款规定执行。具体发放方式可能因企业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企业应按照员工实际出勤天数、加班程度、绩效等因素综合计算出应支付的工资,并在员工产假期间足额支付。
结语
该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旨在更好地保障夫妻的合法权益。其中,婚假、产假和哺乳假等假期进行了详细规定,方便群众按照法律法规享受相应的假期和福利。同时,对于产假工资的发放方式也进行了明确,单位应按照病假、八成或七成的标准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三条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有子女死亡的;
(二)有子女按规定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适宜再生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