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民条件 法律问题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6-14 19:57:46
中国移民条件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导读法律分析。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法律分析: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 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中国移民条件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