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生婴儿落户需要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如无法协商成功可办理公证并提供公证书,同时需要出生医生证明、生育指标证明和结婚证明,户口登记不得设置其他条件。根据湖北《意见》,新生儿不论出生方式,只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不得设置其他。注意事项包括户口登记原则和特殊情况下的登记办法。
法律分析
必须要父亲的户口本原件。如果和父母实在无法协商成功而且你要把女儿户口落在配偶名下,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到机关再办理户口应该就可以了,建议可以事先询问机关没有户口本,有公证书是否可以办理小孩落户手续。新生婴儿落户必须提供: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扩展资料一、人口管理制度化:新生儿落户不受根据《意见》,湖北新生婴儿不论是正常出生还是非婚生、超生,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新生婴儿户口登记不得设置任何其他条件,不得将户口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提供无关证明材料等相挂钩。二、新生婴儿落户登记注意事项1、新生婴儿登记常住户口,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由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2、婴儿父母一方为出国(境)人员、军人、外国人等在国内无常住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由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3、婴儿父母双方均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无常住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由婴儿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婴儿父、母双方均为军人的,也可在集体户所在地或在父母拥有住宅房屋所有权的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
拓展延伸
办理小孩户口迁移手续所需的资料清单
办理小孩户口迁移手续所需的资料清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小孩的出生证明;2.小孩的身份证或户口簿;3.父亲的身份证或户口簿;4.父母的结婚证明;5.父母的居民身份证;6.父母的户口迁移证明;7.父母的工作单位证明;8.小孩的学籍证明;9.小孩的照片;10.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11.父母的收入证明;12.父母的房产证明等。请注意,具体所需资料可能因地区和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提供正确的资料并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结语
办理小孩户口迁移手续所需的资料包括:小孩的出生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父亲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父母的结婚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小孩的学籍证明和照片,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以及房产证明等。具体所需资料可能因地区和而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提供正确的资料并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