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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成立后其法律效力是:养子女( a与生父母的血亲关系消灭b与生父母的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6-22 22: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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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成立后其法律效力是:养子女( a与生父母的血亲关系消灭b与生父母的

法律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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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主观。


法律主观:

收养 关系成立后,在法律上,子女和生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关系消除,生父母不再是子女的 监护人 ,无 抚养 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成年后也无 赡养 父母的义务。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形成相当于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 收养协议 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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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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