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谈不拢的解决方法如下:
1、被拆迁方可以与拆迁方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
2、协商未果,可以向同级征收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
3、裁决不满意,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若遇到强拆,应向国土部门反映或拨打法律热线12336;
如强拆侵权,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条件和程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涉及城市房地产的管理和调控,包括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的条件、程序和监督;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条件、程序以及补偿方式和标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的使用、分配和保护等内容,对拆迁补偿有间接影响;
综上所述,拆迁补偿谈不拢的解决方法包括与拆迁方协商沟通、向征收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国土部门反映或拨打法律热线12336以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