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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天数累计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6-26 09: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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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天数累计的依据是什么?

对于企业职工病假的医疗期是根据工作年限应予时间来计算的,如果出现了累计情形时则须叠加计算,即应为三个月的累计计算为六个月,应为六个月的累计计算为十二个月,应为九个月的累计计算为十五个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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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企业职工病假的医疗期是根据工作年限应予时间来计算的,如果出现了累计情形时则须叠加计算,即应为三个月的累计计算为六个月,应为六个月的累计计算为十二个月,应为九个月的累计计算为十五个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对于企业职工病假的医疗期是根据工作年限应予时间来计算的,如果出现了累计情形时则须叠加计算,即应为三个月的累计计算为六个月,应为六个月的累计计算为十二个月,应为九个月的累计计算为十五个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一、病假管理制度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1)关于医疗期起算点的规定:

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详见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及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2)关于医疗期期间的规定:

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长短不同,所享受的医疗期长段也不同。医疗期最短为三个月,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具体医疗期的计算可以参照我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计算出本人应该享有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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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天数累计的依据是什么?

对于企业职工病假的医疗期是根据工作年限应予时间来计算的,如果出现了累计情形时则须叠加计算,即应为三个月的累计计算为六个月,应为六个月的累计计算为十二个月,应为九个月的累计计算为十五个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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