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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地调函[2010]255号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补充要求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6 02: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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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地调函[2010]255号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补充要求

地调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补充要求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255号【2010-09-26来源:地调局网站主页】各项目承担单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0〕174号),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贯彻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执行《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88号)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宜提出以下补充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一、设备使用和购置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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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地调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补充要求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255号【2010-09-26来源:地调局网站主页】各项目承担单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0〕174号),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贯彻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执行《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88号)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宜提出以下补充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一、设备使用和购置费(一)
地调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补充要求的通知

中地调函[2010]255号

【2010-09-26 来源:地调局网站主页】

各项目承担单位: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0〕174号),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贯彻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执行《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88号)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宜提出以下补充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设备使用和购置费 

(一)进一步加强设备使用和购置费预算编制与审查 

在项目立项报告(续作评估报告)或设计中,为加强完成项目任务所需使用设备的必要性、合理性的论证,说明投入项目使用设备的来源,包括单位现有设备、拟租赁设备及拟购置设备情况等,阐明单位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以章节编写“设备使用和购置计划”(原“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必要性说明”并入本章节),为编制与审核相应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对于单位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备计提折旧的,应将本单位现有设备对本项目实施的保证程度,拟投 入项目使用设备的数量、型号和原值、在项目中使用的时间等做出详细说明。

对于需要租赁或购置设备的,要说明设备来源、设备型号、支出标准及测算依据。需要购置较大价值设备或关键配套设备的,还应说明拟购置设备对本项目的保障能力或与本单位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 

需要购置或升级专用软件的,须对其必要性、询价、数量、投入项目使用时间、支出标准以及测算依据等做出详细论证。 

在项目立项阶段要加强对“设备使用和购置计划”一章的审查,专家组要对拟使用设备(或软件)与项目任务的必要性、合理性给出明确意见,作为核定设备使用和购置费支出预算的依据。

(二)局属单位设备购置预算编制与审核管理 

为保障局技术装备规划有序实施,科学统筹安排设备购置,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技术装备规划,结合年度承担的项目任务,测算设备更新与购置规模,在每年编制地质调查项目计划建议前,编制拟用项目经费购置设备的计划,按照局装备主管部门的要求报局审核。项目经费购置设备计划经局审核同意后,各单位在编写地质调查项目立项报告(续作评估报告)或项目设计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落实该计划,编制项目设备购置费预算。 

各单位要对拟用项目经费购置设备的计划和预算落实施行统筹管理。项目立项论证工作完成后15日内,应将论证通过的项目设备购置计划和预算,汇总报局装备部备案(表式详见附件)。未经备案的不得执行预算。对不符合局技术装备规划、重复购置或超标准购置设备的,局装备部将书面通知项目承担单位修改相关预算。

二、不可预见费的编制与审查 

对于计划实施较大数量钻探、坑探工程的项目,可在预算中按照工程预算总额的10%编制不可预见费,并在其他地质工作项下列支,主要用于因地质情况变化而增加钻探、坑探工作量所需要的支出。对于没有钻探、坑探工程的项目,不得编制不可预见费预算。

在项目立项审查时,专家组应对项目编制不可预见费预算的必要性、合理性给出明确意见,作为核定预算的依据。 

项目不可预见费支出预算在执行中未使用、调整用于安排其他地质工作的部分,按以下要求审批:小于等于5万元,项目承担单位可自行调整使用,方案报送项目所在地大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方案报送项目所在地大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批报局备案;大于20万元,方案经项目所在地大区项目管理办公室报局审批。 

附件:地质调查项目设备购置计划和预算备案表

附件: 

地质调查项目设备购置计划和预算备案表

(     年度)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万元

序号工作项目名称设备名称用途购置的必要性参考型号参考单价数量(台/套)

预算备注
小计财政拨款其他资金
123456
            
  
  
  
      
 合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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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调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补充要求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255号【2010-09-26来源:地调局网站主页】各项目承担单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0〕174号),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贯彻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执行《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88号)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宜提出以下补充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一、设备使用和购置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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