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金融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煤 炭 科 学 研 究 总 院 杭 州 环 保 研 究 院
国环评证 乙字第2015号
编制日期 二零一一年一月
第一章 总 论
1.1项目由来
杭政储出[2007]74号地块商业金融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拱宸桥单元,项目东侧隔绿化带为上塘路,南侧隔公园广场大关路,西隔规划道路为住宅开发用地(杭政储出[2007]73号地块),北临紫荆路。地块西侧隔规划市政道路与杭政储出[73]号地块相邻,杭政储出[73]号地块西侧为京杭运河,京杭运河杭州段定位为旅游景观河,运河综合整治和改造工程已开始分步实施。项目东侧的上塘高架是连接城市南北的城市快速路,隔上塘高架为迪卡侬、欧尚和百安居等专业卖场和超市,已形成稳定的消费客流,规划地铁3号线在地块东南设有站点。目前地块周边已具备一定的商业氛围,周边环境将来会有大量人口的增加,本项目定位为作为本地域的领先项目的高级开发项目,以写字楼和SOHO办公结合的城市建筑综合体,而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加快整个拱宸桥单元的经济发展。
杭政储出[2007]74号地块商业金融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75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292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461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308.7平方米,建设商业金融办公用房及相应配套用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市环保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必须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特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进行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我们实施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委托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1月4日杭州市环保局主持召开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并形成了评审意见。环评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书做了认真的修改,经进一步调查、补充、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杭政储出[2007]74号地块商业金融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报请环保管理部门批复。
1.2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拱宸桥单元。杭州市拱墅区拱宸桥单元,项目东侧隔绿化带为上塘路,上塘路为城市主干道,宽约50米;南侧隔公园广场大关路,大关路为城市主干道,宽约40米;西隔规划道路为住宅开发用地(杭政储出[2007]73号地块),规划道路为城市支路,宽约16米;北临紫荆路,紫荆路为城市支路,宽约26米。
第二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杭政储出[2007]74号地块商业金融办公用房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杭州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商业金融办公用房及相应配套用房
建设总投资额:10亿元人民币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1。
表2-1 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 项目 | 单位 | 数值 |
| 总用地面积 | m2 | 17522 |
| 总建筑面积 | m2 | 142927.5 |
| 地上建筑面积 | m2 | 94618.8 |
| 地下建筑面积 | m2 | 48308.7 |
| 容积率 | m2 | 5.4 |
| 建筑总占地面积 | m2 | 5151.3 |
| 建筑密度 | % | 29.4 |
| 绿地面积 | m2 | 3528.3 |
| 绿地率 | % | 20.1 |
| 机动车泊位 | 辆 | 538 |
| 地上 | 辆 | 39(含3个装卸车位,10出租车位,25个公共泊位) |
| 地下 | 辆 | 499(含12个无障碍车位,29个公共泊位) |
| 自行车停车 | 辆 | 5284 |
| 地上 | 辆 | 584(含200个公共自行车位) |
| 地下 | 辆 | 4700 |
各建筑物的功能布置见表2-2。
表2-2 项目各建筑物主要功能布置表
| 建筑 | 楼层 | 内部功能 | |
| 甲级办公楼 | 地下建筑 | -3F | 风机房、泡沫灌间、储藏室、冷冻机房、水泵房等设备用房 |
| -2F | 风机房、消防器材仓库、储藏室等设备用房 | ||
| -1F | 员工食堂*、风机房、消防器材仓库、储藏室、变电站等设备用房 | ||
| 地上建筑 | 1F | 大厅、开关站、消防中心、商业用房*等 | |
| 2F | 多功能厅*、会议室等 | ||
| 3F~21F | 办公用房等 | ||
| SOHO-A栋 | 地下建筑 | -3F | 机动车车库、消防器材仓库、配线间、补风机房等设备用房 |
| -2F | 机动车车库、消防器材仓库、配线间、补风机房等设备用房 | ||
| -1F | 非机动车车库、机动车车库、消防器材仓库、配线间、补风机房等设备用房 | ||
| 地上建筑 | 1F | 大厅、会议室、商业用房*等 | |
| 2F~18F | 办公用房等 | ||
| SOHO-B栋 | 地下建筑 | -3F | 机动车车库、消防器材仓库、配线间、补风机房等设备用房 |
| -2F | 机动车车库、消防器材仓库、配线间、补风机房等设备用房 | ||
| -1F | 非机动车车库、机动车车库、消防器材仓库、配线间、补风机房等设备用房 | ||
| 地上建筑 | 1F | 大厅、商业用房*等 | |
| 2F~23F | 办公用房等 | ||
| SOHO-C栋 | 地下建筑 | -3F | 机动车车库、消防器材仓库、配线间、补风机房等设备用房 |
| -2F | 机动车车库、消防器材仓库、配线间、补风机房等设备用房 | ||
| -1F | 非机动车车库、机动车车库、消防器材仓库、配线间、补风机房等设备用房 | ||
| 地上建筑 | 1F | 大厅、商业用房*等 | |
| 2F~14F | 办公用房等 | ||
| SOHO-D栋 | 地下建筑 | -3F | 机动车车库、消防器材仓库、配线间、补风机房等设备用房 |
| -2F | 机动车车库、消防器材仓库、配线间、补风机房等设备用房 | ||
| -1F | 非机动车车库、机动车车库、消防器材仓库、配线间、补风机房等设备用房 | ||
| 地上建筑 | 1F | 大厅、商业用房*等 | |
| 2F~19F | 办公用房等 |
本项目主要的设备布置详见表2-3。
表2-3 项目主要设备布置表
| 功能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型号 | 位置 |
| 供水 | 水泵屋顶水箱供水系统 | 1套 | Q=36m3/h | 甲级办公楼地下三层 |
| 变频给水系统 | 4套 | Q=36m3/h | SOHO办公楼地下三层水泵房内 | |
| 供电 | 10kV开关站 | 1间 | / | 甲级办公楼地面一层 |
| 干式变压器 | 2台 | 1600kVA | 甲级办公楼地下一层变电站 | |
| 2台 | 800kVA | |||
| 8台 | 630 kVA | 每栋SOHO办公楼地下一层变电站2台 | ||
| 柴油发电机(备用) | 1台 | 800KVA | 甲级办公楼地下一层 | |
| 通风 | 各类风机 | 若干 | / | 地下一层、二、三层风机房内 |
| 冷热源 | 制冷机组 | 2台 | 600RT(离心机) | 甲级办公楼地下三层冷冻机房 |
| 1台 | 300RT(螺杆机) | |||
| 燃气常压热水锅炉 | 2台 | 2100 kw | 甲级办公楼地下一层锅炉房 | |
| 冷却塔 | 4台 | 300m3/h | 甲级办公楼屋顶南侧 | |
| VRV空调系统 | 750台 | / | 每栋Soho办公楼(除1F外)每层 | |
| 电梯 | 电梯机房 | 20部 | / | Soho办公楼和甲级办公楼屋顶 |
表2-4 其它有关环保功能汇总表
| 内容 | 数量 | 位置 |
| 车库出入口 | 2个 | A栋办公楼北侧;D栋办公楼西南侧。 |
| 地下车库排气口 | 4个 | A栋、B栋、C栋、D栋楼顶各一个 |
| 油烟废气排放口 | 1个 | 甲级办公楼屋顶北侧排放 |
| 锅炉排气口 | 1个 | 甲级办公楼屋顶南侧排放 |
| 柴油发电机排气口 | 1个 | 甲级办公楼屋顶东侧排放 |
| 排气筒名称 | 排气竖井布置情况 | |
| 所在位置 | 排气口高度m | |
| A栋排气口 | SOHO A屋顶(18F)西侧 | 55.8 |
| B栋排气口 | SOHO B屋顶(23F)北侧 | 70.8 |
| C栋排气口 | SOHO C屋顶(14F)北侧 | 43.8 |
| D栋排气口 | SOHO D屋顶(19F)西南侧 | 58.8 |
3.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本环评根据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0年1月4日~1月10日于和睦小学布点的大气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由监测统计结果可知,监测时间内该地区SO2、NO2的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PM10于2010年1月8日超标,主要是由于测点附近建设施工及过往车辆行驶等引起的扬尘造成大气中PM10超标。
3.2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根据《杭州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图》,本项目所在区域为3类区,由于项目东侧上塘路为交通干道,因此东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4a类区标准,其余各侧执行.类区标准。
噪声现状的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所在地昼间除西侧和西北侧外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西侧和西北侧由于建筑施工的原因造成噪声超标,本项目周边的建筑施工结束后,对本项目影响也将随之结束。夜间除东侧外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标准限值,东侧由于上塘高架的交通噪声的原因造成噪声超标。
3.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本环评根据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2010年11月30日对项目所在地附近地表水登云桥河(金华路与登云桥河交叉口断面)水质进行监测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根据水质监测数据结果,项目建设地附近登云桥河地表水水质除氨氮指标外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要求,分析主要原因为水体水质受沿线生活污染源的影响,且水体流动缓慢,自净力较差。
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4.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来源主要为办公人员、餐饮、商业产生的污水。本项目食堂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污废水集中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七格污水处理厂。
4.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燃气常压热水锅炉废气、汽车尾气和油烟废气。
燃气常压热水锅炉的烟气由地下室的水平钢制烟道分别引至主楼的土建垂直烟道,由屋顶进行高空排放。
加强交通管理,制定交通行车路线,确保本项目内行车路线短而畅通,以减少汽车在本项目区域内和地下车库内的运行时间,从而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地下汽车库废气经竖井至各建筑屋顶(具体位置见各地块总平面布置图),使用机械排风的方法高空排放,换气次数6次/小时。
食堂厨房油烟废气经净化效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由井道通至屋面进行高空排放。
4.3噪声
在建设单位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并按照建设部相关标准及规范执行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各种声源对周界声环境可以得到控制,可以满足相应环保相关标准要求。
4.4固废
只要严格按照环卫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好回收清运工作,本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第五章 污染防治措施
5.1施工期及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本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见表5-1:
表5-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 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 废水 | 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 建筑工地四周需设集水沟,所排施工废水经集水沟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可直接纳入紫荆路市政雨水管网。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废水一并进入紫荆路市政污水管道,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 1996)中三级标准。 | 达标 排放 |
| 废气 | 要加强施工管理,对通行机动车的临时道路和施工场内露裸地面均应硬化处理,配置滞尘防护网,同时对扬尘发生量大的部应采用喷水雾法降低扬尘,对运输机动车道路应及时洒水、清洒。再次,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尤其是泥砂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 | |
| 噪声 | 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登记。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由县级以上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并且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除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要求外,还应做到:施工人员安全防护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墙,设置单独出入口;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用静电压桩机或钻孔式灌注机,减少打桩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等应在其外加盖简易棚。 | |
| 固废 | 生活垃圾:设立临时垃圾收集点,由市政垃圾车定期收集进入填埋场,严禁随处散失建筑垃圾。原则上要求作为填方材料。废木材、废包装物品等不宜作填方材料的物质与生活垃圾共同收集处理。 危险废物:工地上产生的废油漆筒等危险废物必须全部收集并设立储存间,储存间要求“三防”即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定期送专业机构处理。 本项目拟建地施工时,采用砖墙围起施工场地,围墙高度为2.2米,进一步减少本项目施工期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表5-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 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 废水 | 本项目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污废水集中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 废气 | 地下汽车库废气经竖井至指定建筑屋顶,使用机械排风的方法有组织高空排放。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 噪声 | (1)设备选型时注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并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进行设计安装。 (2)水泵、风机、变配电等建筑内固定设备应采取规范减振降噪措施。水泵进、出水管应采用双球挠性橡胶连接,风机采用减振吊钩吊挂,风机进出风口采用软连接并加装消声器,设备与下方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同时对机房壁面适当吸声处理。 (3)制冷机组、燃气常压热水锅炉及发电机设置在地下室单独隔声房内。 (4)要求冷却塔安放时远离场界及敏感点,本项目设置于甲级办公楼主楼屋顶南侧,安装时底部加设减震基础,接水盘增加消声垫,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冷却塔购买时要求选择防飘水性能较好的冷却塔;要求冷水机组尽量远离场界及敏感点,本项目设置于甲级办公楼地下三层冷冻机房,并加设减震基础,在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 (5)车库出入口路面采用低噪声坡道;同时在出入口处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严格控制车辆出入车库时的车速,并加强出入口周边附近绿化。 (6)食堂厨房做到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厨房设备;油烟净化设备及换气设备安装在室内,油烟净化器使用的风机要制隔声罩,要求隔声量>30dB;各类风机均选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穿越墙壁的孔洞用不燃材料填实,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墙面风口加装消声通风百叶。 (7)VRV空调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结合建筑立面设置在外立面专用空调机位,采取必要的减振降噪措施,并作景观处理。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社会生活环境哪个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 |
| 固废 | 各地块设置固体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收集、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对隔油池产生的泔水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 无害化 |
本项目环保费用合计约760万元,概算见表5-3:
表5-3 污染治理投资估算
| 序号 | 项目 | 费用(万元) |
| 1 | 隔油池等 | 10 |
| 2 | 燃气常压热水锅炉烟气、汽车尾气、油烟废气收集排放系统(含风机、风管、吸风口、控制系统等),油烟净化装置 | 200 |
| 3 | 设备声源减振垫和加装消声器措施 | 50 |
| 4 | 绿化 | 500 |
| 合计 | 760 | |
污废水全部纳管;燃气常压热水锅炉烟气、汽车尾气及油烟废气有组织高空排放;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和卫生填埋。
通过环境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行,产生的环境效益如下:
污废水全部纳管;
汽车尾气、燃气废气、油烟废气有组织高空排放;
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和卫生填埋。
第六章 公众参与结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浙环发[2008]55号《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依法实施公众参与。
本环评在接受委托后,发布了项目环境信息公告;编制过程中,对建设区域附近地区村民、居民及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了问卷调查;报告书主要结论形成后进行了环保公示。
从反馈意见来看,大部分公众对项目的实施持积极赞成的态度,公众比较关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问题,要求对施工期的“三废”进行防治。为此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运行过程中,应重视公众的各种意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以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另外,接受调查的团体均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其他意见或建议。
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
7.1、十项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产业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家及浙江省有关禁止和类建设项目,且本项目已由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文号为杭发改变备(2008)号,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
(2)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金融办公用房及相应配套用房,根据《杭州市拱宸桥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用地(C2),其用地已由杭州市规划局审批通过,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编号为:规字第330100201000338号,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杭州市主城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报批稿),本项目建设地址处于“拱墅城区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5D04)”,为优化准入区。
规划中指出,该小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措施为“加快运河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建设,基本完成旧城区改造,形成 “一线两岸三片多点”的运河文化景观带,做好运河流域水环境整治规划,深入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提升河道的景观价值和生态性能;加大截污纳管力度,完成污水支管接管工作;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创造宜人的居住环境,大力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积极打造居住拱墅品牌;加快村镇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的区域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系统”。
本项目项目运营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存,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收集后经专用竖井至高层屋顶高空达标排放。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均能保持现状。因此,本项目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3)环境功能区符合性分析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监测时间内该地区SO2、NO2的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PM10于2010年1月8日超标,主要是由于测点附近建设施工及过往车辆行驶等引起的扬尘造成大气中PM10超标。项目建设地附近登云桥河地表水水质除氨氮指标外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要求,分析主要原因为水体水质受沿线生活污染源的影响,且水体流动缓慢,自净力较差。本项目所在地昼间除西侧和西北侧外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西侧和西北侧由于建筑施工的原因造成噪声超标;夜间除东侧外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标准限值,东侧由于上塘路及高架交通流量较大的原因造成噪声超标。西侧和西北侧建筑施工结束后,对本项目影响也将随之结束。根据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后,周边环境质量均可维持现状。
(4)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和影响预测分析,本项目污水纳管处理;地下车库尾气HC及NOx污染物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通过专用竖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噪声可达标排放,固废有合理的处理处置措施,因此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5)清洁生产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商业金融办公用房及相应配套用房建设,可以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6)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
总量控制就是通过控制给定区域内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并优化分配点源,来确保控制区内实现环境质量目标的方法。根据浙政函[2006]139号文件修改,十一五期间省下达的总量指标为CODCr、NH3-N、SO2。
本项目为房地产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不纳入总量控制,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紫荆路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七格污水处理厂。
(7)生物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符合性
项目所在地为待建空地,周围数公里内均无珍稀动植物。因此本项目符合生物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
(8)公众参与符合性分析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公众对项目的实施持积极赞成的态度,公众可接受。
(9)环境风险可接受原则
本项目为商业金融办公用房及相应配套用房的建设,属非生产性项目,只需进行常规风险防范,故认为其环境风险可接受。
(10)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原则
该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利于推动区域的发展,增加就业,因此该项目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7.2、环保总结论
综合以上各章节分析评价,本项目建成后通过完善该区块功能和绿地补偿,其环境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是明显的。本项目的开发符合规划,能够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为社会创造较大的经济价值。总之,通过本环评的分析认为,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切实做到“三同时”,保证环保设施投资到位,建成营运后又能加强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施工期及建设期产生的各项污染因子均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