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示范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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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6 05:36:39
小餐饮示范店标准
附件3湖州市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项目分值考核标准持证情况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无超范围经营情况*无证经营一票否决,超范围经营的在总分中扣5分。从业人员全部持有效健康证上岗10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率每下降10%扣1分。信息公示实施卫生监督信息“五公示”,并做到卫生制度上墙公示、食品安全承诺制度上墙公示20“五公示”未实施扣10分,公示牌未设在店堂醒目位置扣2分,公示内容不全每项公示扣1分,监督信息公示每年至少4次,少1次扣0.5分。无卫生制度和承诺制度各扣5分,未上墙公示各扣3分。索证登记生猪肉
导读附件3湖州市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项目分值考核标准持证情况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无超范围经营情况*无证经营一票否决,超范围经营的在总分中扣5分。从业人员全部持有效健康证上岗10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率每下降10%扣1分。信息公示实施卫生监督信息“五公示”,并做到卫生制度上墙公示、食品安全承诺制度上墙公示20“五公示”未实施扣10分,公示牌未设在店堂醒目位置扣2分,公示内容不全每项公示扣1分,监督信息公示每年至少4次,少1次扣0.5分。无卫生制度和承诺制度各扣5分,未上墙公示各扣3分。索证登记生猪肉
附件3 湖州市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
项 目 | 分值 | 考 核 标 准 |
持证情况 | 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无超范围经营情况 | * | 无证经营一票否决,超范围经营的在总分中扣5分。 |
从业人员全部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 10 |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率每下降10%扣1分。 |
信息公示 | 实施卫生监督信息“五公示”,并做到卫生制度上墙公示、食品安全承诺制度上墙公示 | 20 | “五公示”未实施扣10分,公示牌未设在店堂醒目位置扣2分,公示内容不全每项公示扣1分,监督信息公示每年至少4次,少1次扣0.5分。无卫生制度和承诺制度各扣5分,未上墙公示各扣3分。 |
索证登记 | 生猪肉、食品添加剂和食用油规范索证,并建立登记台帐 | 15 | 未索证每品种扣3分,索证不全每品种扣1分,未登记建台帐扣6分,台帐登记不全面或不规范视情况酌情扣1-6分。 |
环境卫生 | 厨房和就餐场所卫生整洁,物品堆放规范有序,垃圾桶加盖 | 20 | 厨房的墙面、地面、顶面、台面,就餐场所不整洁酌情扣1-15分,食品仓库或贮存区的物品摆放无序、未离地离墙、垃圾桶未加盖酌情扣1-5分。 |
基础设施 | 厨房墙面、顶面、地面光洁,“三防”设施到位,配备消毒保洁设施并正常使用,功能分间或分区明确并有标识,供应凉菜的必须设专间等 | 20 | 厨房“三面”未使用光洁、易清洁材料的酌情扣1-10分,“三防”设施不到位的酌情扣1-3分,无消毒和保洁设施的扣2分,消毒和保洁设施未正常使用的扣1分,功能分区或分间不明确的扣2分,无相应标识的酌情扣0.5-1分,供应凉菜无专间的扣2分。 |
卫生管理 | 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规范管理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各项工作 | 15 | 视检查情况酌情扣分。 |
其他 | 鼓励厨房的墙面瓷砖到顶、地面使用地砖铺设、顶面吊顶 | 加分项 | 符合条件的加5分。 |
注:⒈打*的为一票否决项;⒉得分在90分以上(包括90分)的为示范店;⒊示范店评定工作由县区考核上报。
小餐饮示范店标准
附件3湖州市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项目分值考核标准持证情况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无超范围经营情况*无证经营一票否决,超范围经营的在总分中扣5分。从业人员全部持有效健康证上岗10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率每下降10%扣1分。信息公示实施卫生监督信息“五公示”,并做到卫生制度上墙公示、食品安全承诺制度上墙公示20“五公示”未实施扣10分,公示牌未设在店堂醒目位置扣2分,公示内容不全每项公示扣1分,监督信息公示每年至少4次,少1次扣0.5分。无卫生制度和承诺制度各扣5分,未上墙公示各扣3分。索证登记生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