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
第3条 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
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
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
5.其他废旧物资。
第4条 综合管理部、供应部、财务部共同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章 废旧物资管理
第5条 各职能部门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集中分类堆放,并做台帐进行登记,处置后做销帐处理;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 处理程序及工作流程
第6条 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 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的界定参照公司关于固定资产内控管理制度,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理单》提出申请,对该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预计使用时间、购入原值、已提折旧、账面净额、报废原因等一一填写完毕,设备管理部签字确认报废情况及处理意见,财务部确认该固定资产的账面金额,供应部对废旧物资进行询比价,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并登记,转总经理审批,处置所得上缴公司。
2. 各职能部门对需要处理的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填写《材料、低耗品处理单》,库存原材料报研发中心签署意见后,由财务部门确认物资的原始价值;报总经理审批。由供应部对废旧物资处理进行询比价,处置所得上缴公司。
3.各职能部门对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其他废旧物资的处置,如果属于:
(1)价值较高的(如所有的废钢铁等),应对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填写《废旧物资处理单》,经设备管理部确认是否确实无利用价值,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并登记,转总经理审批。由供应部对废旧物资处理询比价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
(2)其他边角废料,各部门可以直接处理,款项及时上缴公司。
第7条 废旧物资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并登记管理台帐,及时进行销账处理。
第四章 违规处分
第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不得私下处置,如有违反,则按私下处置资产的市值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罚金从当月工资及绩效中扣除,如当月不够就从下月续扣)并通报批评。
附1、业务处理流程图:
自
行
处
理
附2、固定资产处理单:
固定资产处理单
设备名称 | 编号 | |||
规格型号 | 使用部门 | |||
购入原值 | 购买时间 | |||
已提折旧 | 报废时间 | |||
帐面净值 | 申请人 | |||
相关说明: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设备部负责人签字 | ||||
财务部负责人签字 | ||||
综合管理部登记签字 | ||||
总经理签字 | ||||
备注 |
材料、低耗品处理单
名 称 | |||
编 号 | |||
数 量 | |||
购买时间 | |||
购入原值 | |||
报废时间 | |||
使用部门 | |||
申请人 | |||
相关说明: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设备部负责人签字 | |||
综合管理部登记签字 | |||
财务部负责人签字 | |||
总经理签字 | |||
备注 |
废旧物资处理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重)量 | 处理金额(元) |
合 计 | |||
部门负责人: | 经手人: |
废旧物资处理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重)量 | 处理金额(元) |
合 计 | |||
部门负责人: | 经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