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中心--促销岗位定义及薪资标准
一、促销岗位定义:(分促销员与资深促销员)
促销员:指刚入职公司或工作经历较浅,业绩在优秀促销员标准之下;
资深促销员:指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表现优秀,业绩较好,各项工作均达到或超出公司要求;
二、底薪标准:(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龄工资组成)
促销人员分类 | 地区 | 基本工资 | 绩效考核 | 工龄工资 | |
促销员 | 资深促销员 | ||||
专职促销 (含商超) | 广州 | 880元/月 | 320 | 370 | 20元/年 |
深圳 | 950元/月 | 400 | 450 | ||
东莞 | 800元/月 | 350 | 450 | ||
佛山 | 800元/月 | 300 | 350 | ||
中山、珠海 | 800元/月 | 250 | 300 | ||
惠州 | 800元/月 | 250 | 300 | ||
江门 | 700元/月 | 250 | 300 | ||
粤西、肇庆 | 700元/月 | 200 | 250 | ||
粤东 | 700元/月 | 240 | 300 | ||
清远、韶关 | 700元/月 | 200 | 250 | ||
广西 | 650-700元/月 | 200 | 250 | ||
湖南 | 650-700元/月 | 200 | 250 | ||
湖北 | 700-750元/月 | 150 | 250 | ||
江西 | 600-700元/月 | 200 | 250 | ||
陕西 | 600-700元/月 | 150 | 250 | ||
甘肃 | 700元/月 | 200 | 250 | ||
四川 | 700元/月 | 200 | 250 | ||
北京 | 800元/月 | 200 | 300 | ||
天津 | 700元/月 | 300 | 350 | ||
山东 | 600-800元/月 | 0 | 0 | ||
上海 | 960元/月 | 400 | 440 | ||
江/浙一类 城市 | 850元/月 | 320 | 400 | ||
江/浙两类 城市 | 800元/月 | 220 | 300 | ||
安徽 | 500-700元/月 | 200 | 300 |
临时促销 | 上海 | 60元/天 | 遇专职与临时组合促销时,保底任务需计入专职促销任务中, 销售不作划分。 | ||
广州、深圳 中山、东莞江/浙一类地区 | 40元/天 | ||||
番禺、花都 肇庆、江门 惠州、粤东 粤西、粤北 湖北、西安广西、湖南江西、甘肃四川、天津 北京、山东安徽、江/浙二类城市 | 30-35元/天 |
2.临时促销:指短期促销活动(即节假日)聘用的人员。
3.兼职促销:指本身在其他公司任职,附带对我公司产品进行促销的人员。
4.办事处根据促销员综合业绩进行评估,将促销员定位为促销员、资深促销员,其基本工资一致,岗位津贴有所差异;
5.试工期绩效考核以80%计算。
6.绩效考核与保底任务完成率挂钩,完成率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率计算;
7.根据促销员服务年限,从入职日起,服务满1年在现有工资基础上增加20元工龄工资,以此类推。
8.新入职3个月以上的促销员表现优秀者,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调整考核工资,上报销售管理部审核,备案。
三、任务量的制定:
根据市场差异制定不同保底任务,专职促销保底任务直接与绩效考核挂钩,不计提成。具体详见如下
项目
类别 | 市场界定 | 促销类别 | 最低任务标准 | 任务额内提成系数 | 超任务额 提成系数 | |
老市场 | 一类 | 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湖北陕西、北京 | 专职 | 5000元/月 | —— | 8% |
组合促销 | 220元/天 | 奖励10-20元 | ||||
临时 | 8% | |||||
兼职 | 2000元/月 | 6% | ||||
二类 | 惠州、江门肇庆、粤西粤东、粤北山东 | 专职 | 4000元/月 | 8% | ||
组合促销 | 180元/天 | 奖励10-20元 | ||||
促销 | 8% | |||||
兼职 | 1500元/月 | 6% | ||||
新市场 | 有广告 | 广西、天津浙南、苏北安徽、湖南甘肃 | 专职 | 3000元/月 | 8% | |
组合促销 | 150元/天 | 奖励10-20元 | ||||
促销 | 8% | |||||
兼职 | 1000元/月 | 6% | ||||
无广告 | 上海、浙北苏南、江西四川 | 专职 | 2000元/月 | 10% | ||
组合促销 | —— | 10% | ||||
促销 | 奖励10-20元 | |||||
兼职 | —— | 6% |
2. 所有促销点必须保证产品齐全,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备案。
3.如遇专职与临时促销人员组合促销时,当天销售不作划分,临时促销不计提成,在完成保底任务前提下,给予奖励工资10-20元;。
4.促销不享受奖励工资,超额完成任务部分计规定系数计算提成;
5、兼职促销未完成最低保底任务无提成,完成保底任务按规定系数计算提成;
6.保底任务原则上不作调整,特殊情况将以书面通知。
四、薪资计算公式
促销类别 | 性质 | 薪资计算公式 |
专职 | 完成任务 |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考核工资+(实际完成-保底任务)*提成比例 |
未完成任务 | 基本工资+工龄补贴+考核工资*(实际完成/保底任务) | |
组合临时 | 完成任务 | 基本工资+奖励工资 |
未完成任务 | 基本工资 | |
临时 | 完成任务 | 基本工资+销售额*提成比例 |
未完成任务 | 基本工资 | |
兼职 | 完成任务 | (销售额-任务额)*提成比例 |
未完成任务 | 无提成(新市场无广告除外) |
一、常规奖励设置:(按省级公司为单位进行评比,款项从基金中支出)
1、综合排名奖:根据促销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情况,每月评比出月度综合排名的促销冠、亚、季军,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存档备案,优先安排在位置好、销量大的售点,以发挥其能力并保证其收入;(奖金标准:50-200元/人)
2、特别贡献奖:对于有特别贡献、业绩突出或技巧创新的促销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金标准:50-100元)
3、好建议奖:对勤于观察、思考,敏于收集信息并对终端布置、促销设计和销售业绩提升有好建议者,给予好建议奖,对建议被采纳并产生了实际效果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金标准:50-100元)
★ 对以上每项可设定1-3名获奖者,将在内刊上予以通报表扬。
4、检举揭发奖:鼓励促销员检举揭发虚报销量和其他作弊行为,情况一经核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奖金标准100-300元),并对举报人给予保密。
六、其他
1.促销人员(临时、兼职促销除外)须经过试岗期后方可进入试用期;试岗期为3天,试岗期工资按20元/天发放。
2.促销员在我司任职促销工作一年半以上,且各方面工作表现优异,可考虑提供更高平台,规划往业务员或办事处内勤等方向发展。
3.临时促销人员工作合格可作为长期促销储备人员,长期促销人员在公司任职一年半以上,工作表现良好,可作为内勤及业务储备人员。
七、工资发放规定
1.工资计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30(31)日。
2.工资发放日期为次月20日前。
3.所有人员必须提供银行帐号或卡号,工资直接存入账户。(如所提供信息错误,导致工资不能及时发放,后果自负)
备注:由本制度自09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有下发各项相关通知或说明如与本制度有冲突之处,均以本制度为准。
请办事处积极配合执行,欢迎多提建议,特殊情况或新开发市场及时提交特殊申请备案,共同保障促销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
销售管理部
200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