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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范(质量)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6 05:37:31
文档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范(质量)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范(质量)标准标准条制性规范要求备注设计条文JGJ37_874.2.1楼梯改变方向时,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m;4.2.4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栏杆应以坚固、耐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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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范(质量)标准标准条制性规范要求备注设计条文JGJ37_874.2.1楼梯改变方向时,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m;4.2.4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栏杆应以坚固、耐久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范(质量)

标准标准条文强制性规范要求备注
设计条文JGJ37_874.2.1楼梯改变方向时,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 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m;

4.2.4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4.5.2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4.7.1楼地面、楼地面沟槽,管道穿楼板及楼板接墙面处应严密防水、防渗漏。
GB50096_

1999

3.6.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盘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3.9.1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米时,应有防护设施。

4.1.2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

4.1.3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大于1.05m。楼梯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4.2.1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低层、多层住宅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GB50108_20014.1.3防水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工程埋深小于10m设计抗渗等级为S6;10~20为S8;20~30为S10;30~40为S12.

GB50038_943.3.3.1采用钢筋混凝土墙时,其厚度不应小于200mm。

3.3.7.25级防空地下室,当地应具有取土条件,其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的高度不得大于0.5m并应在临战时覆土。

3.5.9储油间宜与发电机室分开布置,并应设置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其地面应低于附近房间或走道地面150~200mm或设门槛。

3.6.3防空地下室的顶板不应抹灰,墙面抹灰不得掺用纸筋等可能霉烂的材料。
GBJ16_876.2.9高层建筑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医院病房楼1.30m,居住建筑1.10m,其他建筑1.20m。

标准标准条文强制性规范要求
设计条文JGJ94_944.1.4.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15,水下灌注混凝土时不得低于C20,混凝土预制桩尖不得低于C30。

GB50003_20016.2.10砌块砌体应分皮错缝搭砌,上下皮搭砌长度不得小于90mm。当搭砌长度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水平灰缝内设置不少于2φ4的焊接钢筋网片(横向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200mm),网片每端均应超过该垂直缝,其长度不得小于300mm。

6.2.11砌块墙与后砌隔墙交接处,应沿墙高每400mm在水平灰缝内设置不少于2φ4、横向间距不应大于200mm的焊接钢筋网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范(质量)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范(质量)

标准标准条文强制性规范要求
 

地基基础施工质量 

GBJ 202—831.0.7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中,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完工后,应进行验收。
GBJ 112—874.1.3临时水池,淋灰池及搅拌站等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0m。临时性生活设施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大于15m。

JGJ 94—946.1.6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基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并经常复测。
JGJ 120—993.7.1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
4.7.4基坑支撑体系施工应符合规范要求。(4页)

JGJ 79—913.4.2垫层的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
7.4.2土或灰土挤密桩抽样检验的数量不应少于桩孔总数的2%。

8.4.1检查沙石桩的沉管时间`,各段的填沙石量,提升及挤密时间和桩位偏差等各项施工记录和试验结果。

9.4.2搅拌桩应在成桩后7d内用轻便触探器钻取桩身加固土样,观察搅拌均匀程序,同时根据轻便触探击数用对比法判断桩身强度。检验数量不少于2%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  

GB 50204—921.0.4砼结构各分部或分项工程的施工,应在前一分部或分项工程检查合格后进行。
3.1.2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或每捆钢筋应有标志。
4.1.3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进场试验报告,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对所有水泥检验安定性和强度。
JGJ 52—923.0.7对重要工程砼使用的沙,应采用化学法和砂浆长度法进行集料的碱活性检验。
JGJ 53—923.0.8对重要工程的砼所使用的碎石或卵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  

GB 501—92  3.1.15选用外加剂,应通过试验确定品种和掺量。
3.1.16选用外加剂应具有质量证明书,需要时还应检验氯化物、硫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含量
GBJ 119—884.2.1抗冻融性要求高的砼,必须掺用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其掺量应根据砼的含气量要求,通过试验确定。
GB 50204—92   

8.0.1砼结构工程的验收,应检查各有关文件,记录,并进行外观抽查。(11页)

3.4.7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
JGJ 107—966.0.2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
GB 50204—923.5.1

3.5.3

钢筋的绑扎及绑扎接头应符合规范规定。(15页)

3.1.5

3.3.1

3.5.7

3.5.8

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受检钢筋的砼保护层厚度,安装钢筋时,配置的钢筋级别、直径、根数和间距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1.5砼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间最小净距的3/4

4.6.7检查结构构件砼质量的试件,应在砼的浇筑点随机取样制作。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砼,取样不少于一次。

5.3.10装配式砼结构工程,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10的规定。(22页)

JGJ 85—924.0.1锚具进场,应按出厂证明文件核对其锚固性能类别、型号、规格及数量外,尚应验收:外观检查、硬度检验、静载锚固性能试验。
GB 50204—927.3.3

7.3.4

在钢筋砼中掺用氯盐类防冻剂时,氯盐掺量按无水状态计算不超过水泥重量的1%,采用素砼时,不大于3%

7.3.7

7.5.9

掺用防冻剂砼的拌制及养护应符合规范规定。(29页)

GB 50203—982.0.7

2.0.13

2.0.15

砌筑顺序应符合规范规定。砌体表面的平整度、垂直度、灰缝厚度及沙浆饱满度应按规定随时检查并纠正。砌体临时断处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临时施工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42页)

砌体结构施工质量

GB 50203—982.0.1砌体工程使用的材料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并符合设计要求。
3.1.2砂浆用砂宜采用中砂,并应过筛,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砂中含泥量,对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对于等级小于M5的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4.2沙浆的抽样频率: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沙浆,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

4.1.8砖砌体的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表4.1.8的规定。(46页)

4.1.9

4.2.1

4.2.2

4.2.3

4.2.6

砖砌施工中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做成凸槎,并加设拉结钢筋。砖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水平灰缝的沙浆饱满度不小于80%;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应在8MM—12MM之间。墙上留设临时施工洞口,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不应小于500MM。

5.1.2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或有竖向裂缝的小砌块。
5.1.4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不低于C15的砼灌实砌体的孔洞。

5.2.2使用单排孔小砌块砌筑墙体时,应对孔错缝搭砌;使用多排孔小砌块砌筑时,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20mm

5.2.3

5.2.4

5.2.5

5.2.9

墙体的转角处内外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小砌块砌体的砂浆饱满度不应低于80%,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宽度应在8mm—12mm之间。墙体中作为施工通道的临时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不应小于600mm

5.3.1浇灌芯柱的砼,坍落度不应小于70mm。

5.3.3浇灌芯柱砼,应遵守规范规定。(49页)

屋面防水施工质量GB 50207—943.0.5屋面工程施工前应编制防水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屋面防水施工质量GB 50207—943.0.8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并经指定的质量检测部门认证,确保质量符合技术要求。材料进场,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取样复试。
4.1.7卷材铺设方向应符合规定;屋面坡度小于3%时,卷材平行屋脊铺贴。屋面坡度在3%—15%之间,卷材平行或垂直屋脊铺贴。坡度大于15%或屋面受震动时,沥青防水卷材应垂直屋脊铺贴;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4.2.8进场材料抽样复试应符合规定;同一品种、牌号和规格的卷材,抽检数量;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取4卷;100~499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卷材物理性能和胶粘物理性能应进行各项检验。

4.6.6卷材防水屋面;火焰法铺贴卷材应符合规范规定。
 说明:GBJ 202—83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12—87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JGJ 94—9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120—9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79—9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GB 50204—9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 52—9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及检验方法》

       JGJ 53—92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 107—96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 85—92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

       GB 50203—98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7—94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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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范(质量)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范(质量)标准标准条制性规范要求备注设计条文JGJ37_874.2.1楼梯改变方向时,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m;4.2.4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栏杆应以坚固、耐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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