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对于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动漫企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等所得税优惠条件的企业,请在A20103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中选择一项优惠填报相应的减免所得税额。】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财税〔2019〕13号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四)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五)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
(六)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企业,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并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企业。
(七)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特此告知。
最新优惠友情提示
除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外,2019年还新推出了以下涉及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如您单位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可在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享受相关优惠。
序号 | 相关文件 | 主要内容 |
1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公告2019年第52号) http://www.tax.sh.gov.cn/pub/xxgk/zcfg/zhsszc/201904/t20190429_445365.html | 1. 对企业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转让股票差价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 2. 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税收规定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
2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 http://www.tax.sh.gov.cn/pub/xxgk/zcfg/qysds/201904/t20190429_445371.html |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3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号) http://www.tax.sh.gov.cn/pub/xxgk/zcfg/qysds/201904/t20190429_445372.html | 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4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 http://www.tax.sh.gov.cn/pub/xxgk/zcfg/qysds/201905/t20190514_445587.html |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
5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 http://www.tax.sh.gov.cn/pub/xxgk/zcfg/zhsszc/201905/t20190514_445588.html |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
6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 http://www.tax.sh.gov.cn/pub/xxgk/zcfg/qysds/201905/t20190524_445734.html | 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
7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4473532/content.html | 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您单位本年度往期预缴申报已填报从业人数平均值和资产总额(万元)平均值数据如下表所示,请确认是否正确,如填报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更正往期申报数据:
本年度已完成的季度预缴申报次数 | 2 |
各期预缴申报从业人数平均值之和 | 4.0 |
各期预缴申报资产总额(万元)平均值之和 | 98.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