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实施情况专项检查记录表
北京京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实施情况专项检查记录表
检查部位: |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实施项目名称 | 强制标准号和条款号 | 强制条文内容 | 工程实际检查情况 | 是否符合标准 | 备注 |
1 | 7.1土石方开挖 | |||||
7.1.1岩石基础开挖 | SL47-94 |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 | ||||
a) 1.0.8 | 严禁在设计基建面、设计边坡附近采用洞室爆破法或药壶爆破法施工。 | |||||
b) 2.1.2 | 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 | |||||
7.1.2地下开挖 | SL378-2007 |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 | ||||
a) 5.2.2 | 地下洞室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进洞前,应做好开挖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危石清理和坡顶排水,按设计要求进行边坡加固。 | |||||
c) 11.2.8 | 对存在有害气体、高温等作业区,必须做专项通风设计,并设置监测装置。 | |||||
e)12.4.5 | 洞内电、气焊作业区,应设有防火设施和消防设备。 | |||||
2 | 7.2.1预应力锚固 | SL46-94 | 《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SL46-94 | |||
a)8.3.2 | 张拉操作人员未经考核不得上岗;张拉时必须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 |||||
7.2.2锚喷支护 | SL377-2007 | 《水利水电工程喷锚支护技术规范》SL377-2007 | ||||
a)9.1.17 | 竖井或斜井中的喷锚支护作业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 |||||
1 | 井口应设置防止杂物落入井中的措施。 | |||||
2 | 采用溜筒运送喷射混凝土混合料时,井口溜筒喇叭口周围应封闭严密。 | |||||
3 | 7.3疏浚与吹填 | SL17-2014 | 《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SL17-2014 | |||
a) 5.7.6 | 对施工作业区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护栏和警示标志。 | |||||
d)5.7.13 | 严禁将各类垃圾和油水混合物直接排入江、河、湖、库、中。 | |||||
4 | 8.0.2混凝土 | SL677-2014 |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 | |||
b)10.4.6 | 各种预埋铁件应待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并经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 |||||
8.0.3模板 | d) 3.6.1 | 拆除模板的期限,应遵守下列规定: | ||||
1 | 不承重的侧模版,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方可拆除。 | |||||
2 |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拆除。表面及棱角不回拆模而损坏时,方可拆除。 | |||||
4.5钢筋 | 4.5.1 | 钢筋的安装位置、间距、保护层及各部分钢筋的大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 ||||
7.4浇筑 | SL677-2014 |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 | ||||
7.4.4 | 混凝土浇筑前应做好仓面设计并检查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地基处理或缝面处理,模板、钢筋、预埋件及止水设施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
7.4.5 | 仓面检查合格并经批准后,应及时开仓浇筑砼,延后时间宜控制在24小时之内,否则应重新检查批准。 | |||||
7.4.6 | 基岩面和混凝土施工缝面浇筑第一坯砼前,宜先铺一层2~3cm厚水泥砂浆,或同等强度的小级配砼。 | |||||
7.4.9 | 入仓砼应及时平仓振捣,不应堆积。 | |||||
7.4.10 | 浇筑混凝土时,严禁在仓内加水。如发现混凝土和易性较差时,必须采取加强振捣等措施,以保证混凝土质量。 | |||||
7.4.11 | 不合格混凝土严禁入仓,已入仓的不合格混凝土必须清除。 | |||||
7.4.12 | 砼浇筑应保持连续性,因故中断且超过允许间歇时间,但砼尚能重塑者,可继续浇筑,否则按施工缝处理。 | |||||
7.4.14 | 振捣器垂直插入混凝土,按顺序依次振捣,每次振捣时间30s,如略有倾斜,倾斜方向保持一致,防止漏振、过振。 | |||||
8.温度控制 | SL677-2014 |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 | ||||
8.4.3 | 模板拆除时间应根据混凝土已达到的强度及混凝土的内外温差而定,但应避免在夜间或温度骤降期间拆模。在气温较低季节,将预计拆模后混凝土表面温降可能超过6~9时,应推迟拆模时间;如必须拆模时,应在拆模后立即采取保护措施。 | |||||
9.1.2 | 低温季节施工时,必须有专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可靠地措施,以保证混凝土满足设计规定的强度、抗冻、抗裂等各项指标的要求。 |
5 | 10.0.10安全技术规程 | SL398-2007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 | |||
b)3.1.8 | 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沟、口等危险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应采取加盖或设置围栏等防护措施。 | |||||
c)3.1.11 | 宿舍、办公室、休息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中,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电炉。 | |||||
i)3.9.4 |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基本要求: | |||||
1 | 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保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应上岗。 | |||||
3 | 严禁酒后作业。 | |||||
6 | 起重、挖掘机等施工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其工作范围内。 | |||||
7 | 高处作业时,不应向外、向下抛掷物件。 | |||||
9 | 不应随意移动、拆除、损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 |||||
6 | 10.0.13操作规程 | SL399-2007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401-2007 | |||
a)2.0.9 | 严禁人员在吊物下通过和停留。 | |||||
c)2.0.12 | 洞内作业前,应检查有害气体的浓度,当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规定标准时,应及时排除。 | |||||
d)2.0.16 |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应停电并挂标志牌,标志牌应谁挂谁取,应在检查确认无人操作后方可合闸。严禁机械在运转时加油、擦拭或修理作业。 | |||||
e)2.0.20 | 严禁非电气人员安装、检修电气设备。严禁在电线上挂晒衣服及其他物品。 | |||||
7 | 10.0.22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 | SL714-2015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 | |||
配电箱、开关箱安装 | d)3.7.3.6 |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设置防雨、防尘和防砸设施。 | ||||
施工用电线路 | e)3.7.4.7 | 线路穿越道路或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必须设有套管防护,管内不得有接头 | ||||
p)10.1.2 | 进入施工生产区域人员应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进行2m以上上空作业应佩戴安全带并在其上方固定物处可靠栓挂,不应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