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商 银 行 办 公 室 文 件 | |||
招银办发〔2010〕102号 | |||
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
操作规程》进行换页修订的通知
各分行,总行营业部:
根据远期结售汇业务发展需要,经总行研究,特对《招商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招银发〔2009〕798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招商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招银发〔2009〕799号,以下简称《规程》)中有关交易保证的部分内容进行换页修订,即对《办法》第5~6页,以及《规程》第3~8页予以替换。请做好上述文件的换页工作,并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后,远期结售汇交易保证形式(货币保证金和额度)之间允许相互置换,以额度置换货币保证金的需经分行国际业务部和分管风险行领导审批。
二、修订后,允许使用额度作为追加保证,但需经过分行国际业务部和分管风险行领导审批。
三、对优质客户的保证比例调减由分行国际业务部和分管风险行领导审批。远期结售汇最低保证比例修改为0.01%。
请各分行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内各分支机构。
附件:1.《招商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换页修订内容
2.《招商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换页修订内容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外汇业务 结售汇 办法 换页修订 通知 | |||
内部发送: | 国际业务部,信贷管理部,会计部,法律与合规部,计划财务部,授信审批部,公司银行部,资金交易部,审计部,信息技术部,远程银行中心。 | ||
联系人:王少军 联系电话:(0755)83195268 (共印46份) | |||
招商银行办公室 | 2010年6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