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羽绒服装的要求,检验(测试)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全部技术特征。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物为原料,以羽绒为填充物,成批生产的各种服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起随后所有的修改单(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种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与本标准。
GB 250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 251 平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1335(所有部分) 服装号型
GB/T2910—1997 纺织品 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2911—1997 纺织品 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2912.1—1997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3920—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3921—1997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条样法
GB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5453—1997 纺织品 织物透气性的测定
GB6529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7573—1987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8427—199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气候色牢度:气
FZ/T A20019—1999 毛机织物缝口脱开程度试验方法
FZ/T80001 水洗羽毛羽绒试验方法
FZ/T80002 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FZ/T81002 水洗羽毛羽绒
3 要求
3
3.3.3.1 衬布
采用适合面料的衬布,其收缩率应与面料相适宜。
3.3.3.2 缝线
采用适合所用辅料、里料质量的缝线。钉扣线应与的色泽相适宜;钉商标线应与商标底色相适宜(装饰线除外)。
3.3.3.3 纽扣及附件
采用适合所用面料的纽扣(装饰扣除外)及附件。纽扣及附件经洗涤和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
3.4 填充物的规定
3.4.1 成品的含绒量不低于50%,其偏差比FZ/T81002规定的指标增加一个百分点。
3.4.2 成品的充绒量允许偏差为-5%。
3.4.3 羽绒品质中的含绒量、蓬松度、耗氧量、清洁度、异味及微生物(嗜温性需氧菌、粪链球菌、亚硫酸海员的梭状芽胞杆菌、沙门氏菌)的指标按FZ/T81002的规定执行。
3.5经纬纱向技术规定
3.5.1 前身经纱以门襟线为准,不允斜。
3.5.2 后身经纱以背中线为准,倾斜不大于1.0cm,大衣倾斜不大于1.5cm,条格料不允斜。
3.5.3 袖子经纱以前袖中线为准,大袖片倾斜不大于1.0cm;小袖片倾斜不大于1.5cm(特殊工艺除外)。
3.5.4 前身顺翘(不允许倒翘),后身、袖子、前后裤片允许程度按表1规定。
表1 单位为%
面料 | 等 级 |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
什色 | ≤3 | ≤4 | ≤5 |
色织或印花、条格料 | ≤2 | ≤2.5 | ≤3 |
3.6.1 面料有明显条、格在1.0cm及以上的按表2规定。
表2
部位 | 对条对格的规定 | 备注 |
前身 | 条料顺直、格料对横,互差不大于0.3cm | 格子大小不一致,以前身三分之一上部为准 |
袋、袋盖和大身 | 条料对条、格料对横,互差不大于0.3cm | 格子大小不一致,以袋的中心前部为准 |
领角 | 条格左右对称,互差不大于0.3cm | 阴阳条格以明显条格为主 |
袖子 | 两袖左右顺直,条格对称,以袖山为准,互差不大于0.1cm | — |
裤侧链 | 侧缝袋口下10cm处格料对横,互差不大于0.5cm | — |
前后档缝 | 条料对称、格料对横,互差不大于0.5cm | — |
合格品:严重缺陷数=0 重缺陷数=0 轻缺陷数≤10或
严重缺陷数=0 重缺陷数≤1 轻缺陷数≤6或
严重缺陷数=0 重缺陷数≤2 轻缺陷数≤2
5.4.2 批量判定
优等品批:外观样本中的优等品数≥90%,一等品、合格品数≤10%。理化性能测试达到优等品指标要求。
一等品批:外观样本中的一等品以上的产品数≥90%,合格品数≤10%(不含不合格品)。理化性能测试达到一等品指标要求。
合格品批:外观样本中的合格品以上产品数≥90%,不合格品数≤10%(不含严重缺陷不合格品)。理化性能测试达到合格品指标要求。
当外观缝制质量判定与理化性能不一致时,执行低等级判定。
5.4.3 抽验中各外观批量判定数符合本标准规定,为判定合格的等级品批出厂。
5.4.4 抽验中各外观批量判定数不符合本标准时,应进行第二次抽验。抽验数量增加一倍,如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全部整修或降等。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按FZ/T80002执行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缝口脱开程度测试方法
本试验方法参照采用FZ/T20019—1999《毛机织物缝口脱开程度测试方法》
A.1 原理
在垂直于织物接缝的方向上施加一定的负荷,接缝处脱开,测量其脱开的最大距离。
A.2 施加的负荷
面料、里料负荷为100N±5N。
A.3 设备与材料
A.3.1 普通家用、工业用缝纫机,缝纫针选用适合所用衣料的型号。
A.3.2 缝纫线选用适合所用衣料质量的缝线。
A.3.3 织物强力机上、下夹钳距离为10.0cm,下夹钳无载荷时下降速度为5.0cm/min,预加张力重锤为2N
A.4 试验环境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温度20.C±2C,相对湿度60%~70%.
A.5 试验要求与准备
A.5.1 成品取样尺寸5.0cmX2.0cm(包括夹持部位),其边缘应与缝迹垂直.
A.5.3 将剪好的试样对折,在平行于折痕印1.3cm处用缝纫机缝妥.并将缝线打结牢固,最后沿缝合处将试样打开.
A.6 试验步骤
A.6.1 将强力机的两个夹钳分开至10.0cm,两个夹钳边缘必须相互平行且垂直于移动方向.
A.6.2 将试样固定在夹钳中间(试样下端先挂上2N的预加负荷钳,再拧紧下夹钳),使借风与夹钳边缘相互平行.
A.6.3 以5.0cm/min的速度逐渐增加其负荷,面料、里料至100N±5N,停止下夹钳的下降,然后在强力机上垂直量取其接缝脱开的最大距离。见图A.1。
A.7 计算
求出三块试样或成品三块试样缝口脱开的平均值,单位为厘米(精确至0.05cm)。
3.6.2 倒顺毛、阴阳格原料,全身顺向一致(长毛原料,全身上下顺向一致)。
3.6.3 特殊图案面料以主图为准,全身顺向一致。
3.7 色差规定
袖缝、摆缝的色差不低于3—4级,其他表面部位不低于4级。由多层面料或覆粘合衬所造成的色差不低于3—4级。套装中上装与裤子的色差不低于3—4级。
3.8 外观疵点规定
以棉布、涤棉等为面料的成品各部位疵点允许存在程度按表3规定。以尼丝纺为面料的成品各部位疵点允许存在程度按表4规定。成品各部位划分见图1a)、图1b)、图1c)、图1d)。每个部位只允许疵点一处,未列入本标准的疵点按其形态,参照表3和表4的相似疵点执行。
表3
疵点名称 | 各部位允许存在程度 | ||
1号部位 | 2号部位 | 3号部位 | |
粗于二倍粗纱3根 | 不允许 | 1~2cm | 2.1~4cm |
粗于三倍粗纱4根 | 不允许 | 不允许 | 1~1.5cm |
经缩 | 不允许 | 不明显 | 长2cm,宽0.5cm |
颗粒状粗纱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色档 | 不允许 | 不影响外观 | 不宽于0.2cm |
污渍 | 不允许 | 不影响外观 | 不大于0.2cm2 |
疵点名称 | 尼丝纺原料各部位允许存在程度 | ||
1号部位 | 2号部位 | 3号部位 | |
缺经(纬)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纬档 | 不允许 | 不影响外观 | 不宽于0.2cm |
污渍 | 不允许 | 不影响外观 | 不大于0.2cm2 |
3.9.1 表面横向绗线规定见表5。
表5
部位名称 | 表面绗线对格规定 |
搭门 | 左右前身绗线,互差不大于0.4cm |
无搭门 | 左右前身绗线,互差不大于0.3cm |
袖底缝 | 绗线对齐,互差不大于0.6cm |
摆缝 | 绗线前后对齐,互差不大于0.6cm |
裤下档缝 | 绗线前后对齐,互差不大于0.8cm |
3.9.3 针距密度按表6规定。
表6
项 目 | 针距密度 | 备 注 |
明暗线 | 3cm 12~16针 | 特殊情况除外 |
绗线 | 3cm 9~12针 | — |
锁眼 | 1cm不少于14针 | 细线 |
钉扣 | 每眼不少于8根线 | 细线 |
包缝 | 3cm 9~12针 | — |
3.9.5 上下线松紧适宜,无断线。起落针处应有回针。
3.9.6 领子平服,领面松紧适宜。
3.9.7 绱袖圆顺,两袖前后基本一致。
3.9.8 商标、号型标志、成分标志、洗涤标志的位置端正、清晰准确。
3.9.9 各部位缝纫线迹30cm内不得有两处单跳和连续跳针,链式线迹不允许跳针。
3.11.1 各部位熨烫平服、整洁、无烫黄、水渍、亮光。
3.11.2 覆粘合衬部位不允许有脱胶、渗胶及起皱。
3.12 理化性能要求
3.12.1 色牢度规定
成品耐洗色牢度、耐湿度、耐光色牢度允许程度按表8规定。
表8 单位为级
项目 | 色牢度允许程度 | ||
优等品 | 一等品、合格品 | ||
耐洗 | 变色 | ≥4 | ≥3—4 |
沾色 | ≥4 | ≥3—4 | |
耐湿摩擦 | 沾色 | ≥4 | ≥3—4 |
耐干摩擦 | 沾色 | ≥4 | ≥3—4 |
耐光 | 变色 | ≥4 | |
注:蚕丝面料的色牢度按丝绸服装标准考核。 |
成品主要部位缝子纰裂允许程度不大于0.4cm。成品裤后裆缝接缝强力不小于80N。
3.12.3 成品释放甲醛含量
成品释放甲醛含量≤300mg/kg。
3.12.4 成品PH值
允许程度在4.0~9.0。
3.12.5 成品所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
应与使用说明上标注的内羽绒服的洗涤方法有局部除污和整件洗涤两种。①局部去污:用气油、三氯乙烯或去污剂去污。②整件洗涤:将羽绒服在冷水中浸泡10分钟,取出后在洗涤液中拎涮几次,然后用清水漂洗。洗涤液浓度约为每千克水加入2~5克洗衣粉,忌用碱性过强的洗衣粉或皂液浸洗,以免羽绒脱脂结块。此外,羽绒服不宜久泡,以免引起羽绒蛋白纤维的分解而产生异味,如用洗衣机脱水,需将拉链拉拢。羽绒服忌暴晒和开水浸泡。对热敏性化纤织物,尤其尼丝纺等,忌高温熨烫或与100℃以上的高温接触,以防织物收缩变硬、变脆甚至熔融。收藏时应放驱避剂(樟脑丸等)。 衡量羽绒的重要指标
(1)、充绒量:充绒量不是衡量羽绒品质的指标,它是指一件羽绒服填充的全部羽绒的重量。一般户外羽绒服的充绒量根据目标设计的不同在250-450克左右。
(2)、含绒量(down content):含绒量是羽绒里面绒的比例,一般以百分数的形式表示。户外羽绒服的含绒量一般在80%以上,这个数据表面其中绒的含量是80%,羽则占到20%。
(3)、蓬松度(fill power):蓬松度是度量羽绒保暖程度的重要指标,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每一盎司(30克)羽绒所占体积立方英寸的数值。如一盎司的羽绒所占的空间为600立方英寸则称该羽绒的蓬松度为600。羽绒的蓬松度越高,说明在同样充绒量下的羽绒可以固定更大体积的空气层来保温和隔热,所以羽绒的保暖性越好。蓬松度在国内不是一个硬性指标,而且测量的相对误差也较大。
羽绒服面料基本要求
(1)、防风透气:大部分的户外羽绒服都具有一定的防风性。透气是户外服装的统一要求,但是很多驴友却往往会忽视羽绒服面料透气的重要性。一件不透气的羽绒服在高山上产生的结果往往是致命的。
(2)、防绒:增强羽绒面料的防绒性有三种方式,一是在基布上覆膜或者涂层,通过薄膜或涂层来防止漏绒,当然首要的前提是透气的,并且不会影响面料的轻薄和柔软程度。二是将高密度织物通过后期处理,提高织物本身的防绒性能。三是在羽绒面料里层添加一层防绒布,防绒布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整衣的品质。
(3)、轻薄柔软:在装备轻量化的今天,羽绒服的面料的轻薄程度将直接影响一件羽绒服的整体重量,而且柔软的面料,对于本身就臃肿的羽绒服而言,会增强羽绒服穿着的舒适度。另外一方面,轻薄柔软的面料有助于更好的发挥羽绒的蓬松度,因此保暖性也会更高。
(4)、防水:主要针对专业型羽绒服,在酷寒环境下直接外穿的,羽绒服的面料要直接代替冲锋衣使用。
容相符。
4检验(测试)方法
4.1 检验工1检验工具
4.1.1 钢卷尺
4.1.2 案枰
4.1.3 验针机
4序号 | 部位名称 | 测量方法 |
1 | 衣长 | 由前身肩缝最高点捋平量至底边,或由后领中垂直量至底边。 |
2 | 胸围 | 扣上纽扣(或合上拉链)前后身推平,沿袖窿底缝下2cm水平横量(周围计算)。 |
3 | 领大 | 领下口捋平横量。 |
4 | 袖长 | 由袖子最高点捋平量至袖口边中间。连肩袖由后领中沿肩袖缝交叉点量至袖口边中间。 |
5 | 总肩宽 | 由肩袖缝的交叉点推平横量。 |
6 | 裤长 | 由腰上口沿侧缝捋平量至裤脚口。 |
7 | 腰围 | 扣好裤扣,沿腰口中间捋平横量(周围计算)。 |
注:有特殊需要的按企业规定。 |
4.3.1 成品的含绒量要求按3.4.1规定,成品中的羽绒品质按3.4.3规定,测试方法按FZ/T80001规定。
4.3.2 成品的充绒量允许偏差按3.4.2规定,测试方法按附录C规定。
4.3.3 取样:整件成品的填充物。
4.4.6 整烫外观按3.11规定。
4.5 理化性能指标测定
4.5.1 成品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允许程度按3.12.1规定,测试方法分别GB/T3920、GB/T3921、GB/T8427规定。
4.5.2 成品缝子纰裂允许程度按3.12.2规定,测试方法按附录A规定。取样部位按表10规定。
表10
取样部位名称 | 取样部位规定 |
袖窿缝 | 后袖窿弯处 |
摆缝 | 袖窿处向下10cm |
裤后缝 | 后龙门弧线二分之一为中心 |
下裆缝 | 下裆缝上三分之一为中心 |
4.5.4 成品释放甲醛含量允许程度按3.12.3规定,测试方法按GB/T2912.1规定。
4.5.5 成品PH值允许程度按3.12.4规定,测试方法按GB/T7375规定。
4.5.6 成品所用面料透气性的测试方法按GB/T5453规定。
4.5.7 成品所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的测试方法按GB/T2910、GB/T2911等规定。
4.5.8 尚未体积的理化性能测试取样部位,可按测试项目在成品上任意选取有代表性的试样。
5 检验分类
长呢高频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一般型式检验和型式检验。
5.1.1 出厂检验按第3章规定,3.12除外。
5.1.2 一般型式检验按第3章规定,3.12.2除外。
5.1.3 型式检验按第3章规定(只在质量仲裁等情况下使用)。
5.2 质量等级和缺陷划分规则
5.2.1 质量等级划分
成品质量等级划分以缺陷是否存在及其轻重程度为依据。抽样样本中的单件产品以缺陷的数量及其轻重程度划分等级,批等级以抽样样本中单件产品的品等数量划分。
5.2.2 缺陷划分
单件产品不符合本标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即构成缺陷
按照产品不符合标准和对产品的性能、外观的影响程度,缺陷分成三类:
a)严重缺陷
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严重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称为严重缺陷。
b)重缺陷
不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不严重影响产品的外观。但较严重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缺陷,称为重缺陷。三:有准备的整件清洗:为避免填充料受过量的碱性物质侵蚀,可选用少量中性洗衣粉或洗涤剂,用35摄氏度的温水调和,把衣物完全浸泡于洗涤液中15分钟;把衣服放在置于洗涤盆中的洗衣板或其他平板上,用软毛刷依次刷净污垢,不能用力揉搓,以防羽绒打结,然后挤出洗涤液,但不要用力拧衣服;漂洗过的羽绒服放在网兜里沥水,以免羽绒内水分过多,重量太大,晾晒时变形,至不滴水时,把衣服拿出来放在通风处晾干,不能暴晒或烘烤。将要晾干时,可用手或小木棍轻轻拍打,使羽绒恢复自然蓬松的状态。
为了避免羽绒服面料上出现皂渍,除适当地掌握洗涤液浓度外,在投漂了两次后,可在清水中放入两小汤匙食醋,食醋能够中和羽绒服内残存的洗涤液。但必须注意,加食醋的清水必须是温水,这样羽绒服中的洗涤液才会充分溶解在水中。如果洗涤后的羽绒服已有皂渍,可用干净棉花蘸上工业酒精反复擦拭,最后再用热毛巾擦一擦,皂渍便可除去。
专用清洗剂使用有讲究:据专业的纤维检验所专业人士介绍,羽绒服内的禽类羽绒为蛋白质纤维。若使用肥皂和普通洗衣粉清洗(更不能使用加酶洗衣粉),它们的PH值在11左右,具有较强的碱性,易破坏纤维表面的脂肪保护膜,并会渗入纤维内部,使羽绒失去原有的柔润、弹性和光泽,变得干燥、发硬、枯脆、老化,缩短羽绒服的使用寿命,清洗羽绒服最好选用专用的羽绒服清洗剂。由于它们呈中性,可减少对蛋白纤维的破坏作用,且具有优良的洗净力和保护调理作用,洗后能保持羽绒服面料的光泽与内部的蓬松。
c)轻缺陷
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但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和外观影响较小的缺陷,称为轻缺陷。
5.2.3 质量缺陷判定依据
见表11。
表11
项目 | 序号 | 轻缺陷 | 重缺陷 | 严重缺陷 |
外观及 缝制质量 | 1 | 标志字迹不清晰;商标不端正,明显歪斜;钉商标线与商标底色的色泽不适应。 | 使用说明内容不准确。 | 使用说明内容缺项。 |
2 | 覆粘合衬部位脱胶、渗胶、起皱。 | |||
3 | 充绒量允许偏差小于-5% | |||
4 | 表面部位有轻微污渍;附件有掉皮、锈斑、划痕;有粉印、 | |||
4 | 表面部位有轻微污渍;附件有掉皮、锈斑、划痕;有粉印、水花1.0cm的平方以上。 | 1、2号部位表面有明显污渍,里子有明显污渍,面积大于25cm2。附件有明显掉皮、锈斑。 | 表面部位严重污渍,面积大于50cm2。 | |
5 | 熨烫不平;有亮光。 | 轻微烫黄,变色。 | 变质、残破。 | |
6 | 轻微钻绒(缝子处除外)。 | 有漏绒等,严重影响使用和美观 |
7 | 1.0cm以上线头超过5根。 | 毛、脱、漏,表面部位在1.0cm及以下,或里子部位在2.0cm及以下。 | 毛、脱、漏,表面部位在1.0cm以上,或里子部位在2.0cm以上。 | |
8 | 领角(圆角)互差大于0.3cm | 领角(圆角)互差大于0.6cm;领面明显起,低于本标准规定。 | ||
9 | 绱领偏斜1.0cm及以内。 | 绱领偏斜大于1.0cm。 | ||
10 | 各缝制部位起皱低于本标准规定。 | 门、里襟严重起皱、起,低于本本标准规定。 | ||
11 | 两袋口对比互差大于0.6cm;袋盖小于袋口0.4cm;两袋高低进出左右互差小于0.8cm;袋盖宽窄大于0.4cm,嵌线宽窄大于0.3cm。 | 嵌线、袋口严重毛出;两袋高低进出左右互差大于等于0.8cm;袋口封口严重不牢固。 | ||
外观及 缝制质量 | 12 | 绱袖不圆顺,吃势不均匀;两袖前后互差大于1.5cm;两袖长短互差大于1.0cm。 | 绱袖不圆顺,吃势严重不均匀。 | |
13 | 帽门、帽底对比互差大于0.6cm。 | |||
14 | 缉线明显不顺直;吐止口;接线双轨。 | |||
15 | 明线、暗线或绗线出现跑线 | |||
色差 | 16 | 3号部位超本标准半级及以内 | 1、2号部位超本标准半级及以内;3号部位超本标准半级以上。 | |
辅料 | 17 | 缝纫线与面料和里料的质地、颜色不适应;钉扣线与扣的色泽不适应。 | 镶色线或镶色料褪色。 | |
18 | 里料、缝纫线的色泽、色调与面料不相适应;钉扣线与扣的色泽、色调不适应。 | 里料、缝纫线的性能与面料不适应。 | ||
19 | 使用不透气的薄膜。 | |||
疵点 | 20 | 2、3号部位超过本标准规定。 | 1号部位超过本标准规定。 | |
对条 对格 | 21 | 对条、对格,纬斜超过本标准规定50%及其以内。 | 对条、对格,纬斜超过本标准规定50%以上。 | 面料倒顺毛,全身顺向不一致;特殊图案顺向不一致。 |
针距 | 22 | 低于本标准规定2针以内(含2针) | 低于本标准规定2针以上。 | |
规格允许 偏差 | 23 | 规格超过本标准规定50%以内。 | 规格超过本标准规定50%及以上。 | 规格超过本标准规定100%及以上。 |
四合扣 | 24 | 面扣与底扣之间互差小于0.5cm;间距进出小于0.6cm。 | 面扣与底扣之间互差大于0.5cm及以上;间距进出大于0.6cm及以上。 | 四合扣脱落。 |
表面绗线 | 25 | 绗线明显不顺直;绗线线距互差大于0.3cm。 | 绗线充绒薄厚严重不匀;绒内有异物。 | |
26 | 无门襟对横互差大于0.3cm。 | |||
27 | 摆缝对横互差大于0.5cm。 | 摆缝对横互差大于0.7cm。 | ||
28 | 袖底缝对横互差大于0.5cm | |||
拉链 圆眼 | 拉链明显不平服、起皱、低于本标准规定。 | 拉链带宽窄超0.5cm。 | 拉链缺齿,拉链头子脱落。 | |
圆眼毛口。 | ||||
注1、以上各缺陷按序号逐项累计计算。 注2、本规则未涉及到的 缺陷可根据标准规定,参照规则相似缺陷酌情判定。 注3、凡属丢工、少序、错序,均为重缺陷。断针、缺件为严重缺陷。 注4、理化性能一项不合格即为该抽验批不合格。 |
外观抽样数量按产品批量:
500件(含500件)以下抽验10件。
500件以上至1000件(含1000件)抽验20件。
1000件以上抽验30件。
理化性能抽样4件。
贡献者:康康
转自:羽绒服 www.okbu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