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居民居住楼房之间的距离北京市是有规定的,如果您所住的楼房为
板式住宅楼,那么其建筑间距应根据朝向和与正南的夹角不同,采用不得小
于以下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指遮挡阳光的建筑与被遮挡阳光的建筑的间距
为遮挡阳光的建筑高度的倍数):
如果建筑朝向与正南夹角在0度到20度之间的,新建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
1.7,改建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1.6;如果夹角在20度到60度之间的,新建区
的间距系数为1.4,改建区的间距系数为1.4;如果夹角在60度以上的,新建
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1.5,改建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1.5。
楼间距分为正面间距和侧面间距
正面间距主要是满足业主的日照采光等生活需要,由于每个城市方位不一样,故楼高与间距的比值大小不一,一般在1.3~1.7范围之内.
侧面间距一般不小于6米。
即使没有影响采光至少影响消防,楼房最小的间距至少要求消防车能够通行,否则可以到当地消防部门举报。
日照间距计算公式
L=H/tan h
L:房屋间距
H:南向 前排屋檐口至后排房屋底层窗台高度
h:冬至日正午的太阳高角度(当房屋正南向时)
我国大部分地区日照间距为 1.0H~1.7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