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了更好的使用公司内部资源,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公司,共同推进XX公司快速发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体员工。
第三条 职责:
人力行政部负责人才资料的审核以及奖金的申请和发放。
第四条 细则
1。 推荐条件:
1.1. 符合公司相关招募岗位任职需求;
1。2. 认同公司经营理念、公司运营模式;
1。3. 对时公司的企业文化有高度的认同感;
1.4. 符合时尚集团人才观的要求.
2. 奖励方式:
2.1 成功推荐适合的、优秀的人才加入公司,根据推荐的岗位级别,设立伯乐奖。
职级 | 奖励金额 | 发放方式 |
助理、技工及保安 | 200元 | 转正后一次性发放 |
专员级 | 500元 | 转正后一次性发放 |
主管级 | 1000元 | 转正后一次性发放 |
经理级及以上 | 1500元 | 转正后一次性发放 |
2。2 “伯乐奖”奖励鼓励公司全体员工为公司招聘工作贡献力量,原则上人力资源职能员工不享受“伯乐奖”。
2。3 新员工转正时如有晋升,按晋升所达最高级别的奖励标准全额发放.
3. 推荐流程:
3.1公司内部员工可根据公司发布的招聘需求向招聘负责人推荐岗位合适的人才,并将将优秀人才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提交人力行政部,同时填写人才推荐表作为发放奖金的依据。
3。2招聘负责人在收到人才简历后需与招聘网站的人才库核对,如有重复则本次推荐不计入奖励,如未重复,则根据被推荐人与岗位要求的匹配情况安排面试。
3。3被推荐人才的招聘流程和入职流程须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和流程完成。
4. 奖金发放形式:
伯乐奖的奖金由人力行政部申请,直接发放给推荐人。
第五条 附则
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之前制度条文凡与本制度相抵触者以本制度为准。
2. 原则上 ,本制度根据实际执行情况,由人力行政部组织修订一次,版本按 1。0、
2.0……之顺序升级,若遇有局部、细部改动,则以“补充规定”的形式作为本制度附件,具有同等的约束和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