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实习、见习人员的管理,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习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备办理实习律师资格证的条件。
见习分为业务岗位见习和行政岗位见习。申请业务岗位见习的人员应为全日制在读法律专业本科生(或本科以上),或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行政岗位见习的人员不受上述学历、专业。
第三条 实习、见习人员申请实习、见习应填写《工作申请表》,并提交简历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见习人员无上述证件的暂不提交)。
第四条 实习、见习人员由行政部组织资格初审和面试后,报管理委员会会议审批;通过审批的,由行政部通知入职。
第五条 实习、见习人员入职须办理入职手续,签订《保密协议》,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培训。
第六条 实习、见习人员在实习、见习期间,应严格遵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密协议》的约定,行政部负责对实习、见习人员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察管理。
第七条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无工资报酬,但可根据职级、考勤、工作量等工作情况发放补助;实习人员在试用期内按律所职级中的初级实习律师工资的80%发放。
第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应每周提交一份工作总结,管理委员会每周对其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随时调换工作内容,考核情况计入学校的记录。
第九条 实习人员自办理入职手续之日起,试用期为3个月。实习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每周提交一份工作总结,管理委员会每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随时予以辞退。试用期满且合格的,律所予以协助办理律协要求的实习手续。
第十条 实习人员取得实习证之日起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职级,按律所薪酬制度发放工资。
实习人员取得实习证之日起每3个月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晋升职级。实习期内累计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将不聘用为执业律师。
第十一条 实习、见习人员在试用期、实习期或见习期间违反律所规章制度的,律所有权立即辞退。
第十二条 非团队的合伙人可以自行招用实习、见习人员并承担指导责任。自行招用的实习、见习人员,应严格遵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密协议》的约定,由指导律师负责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考察管理,并发放补助。自行招用的实习、见习人员,因违反律所规章制度给律所造成损失的,律所有权立即清退,并保留追究指导律师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6年8月22日
附件:
1、面试记录表
2、试用期工作考核表
附件1:
面试记录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最高学历 | ||||||||||
应聘岗位 | 主试人 | 面试时间 | |||||||||||
面试项目 | 优 | 良 | 好 | 可 | 差 | 备注 | |||||||
1.体能、体态状况 | |||||||||||||
2.仪表、穿着与服饰 | |||||||||||||
3.举止与应对礼仪 | |||||||||||||
4.语言表达与口齿清晰 | |||||||||||||
5.机智与反应能力 | |||||||||||||
6.知识面宽广和渊博程度 | |||||||||||||
7.性格特征与人际沟通 | |||||||||||||
8.生活工作阅历丰富性 | |||||||||||||
9.外语能力 | |||||||||||||
10.学历、学位 | |||||||||||||
11.对申请职位之经验 | |||||||||||||
12.相关专业知识 | |||||||||||||
13.对新工作环境适应性 | |||||||||||||
14.对新工作之稳定性 | |||||||||||||
15.对新工作信心与毅力 | |||||||||||||
16.个人理想与律所一致性 | |||||||||||||
17.对职位未来之可塑性 |
18.家庭支持 | |||||||||||||
19.住址与上班地点距离 | |||||||||||||
20.对职位班次接受状况 | |||||||||||||
面试总体评价 | |||||||||||||
现行工资 | 期望工资 | 其他 | |||||||||||
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
行政部意见 | 年 月 日 | ||||||||||||
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2:试用期工作考核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
岗位 | 入职日期 | 试用期限 | 考核人 | ||||||||
考勤记录 | 全勤 病假 天 事假 天 迟到早退 次 | ||||||||||
工作态度 | 是否严格遵守律所制度和规则 | 1.以积极的态度严格遵守 2.基本正常遵守 3.工作勤务态度消极,有违法现象 | |||||||||
本职工作是否经常持积极的态度 | 1.工作积极,并对工作的领域扩大有积极性 2.工作还可以,但缺乏积极扩大工作领域的干劲 3.对工作挑拣,逃避扩大工作领域 | ||||||||||
服从指令的态度 | 1.明确与上级的关系,服从态度及工作悟性较好 2.能干好分配的工作,但对全局性工作处理不够 3.服从指令的态度欠缺 | ||||||||||
整体协作精神 | 1.与大家友好相处,协作精神较好 2.工作需要时能与大家正常协作 3.协作意识较差 | ||||||||||
专业技能 | 专业知识和业务技巧 | 1.较好 2.一般 3.较差 | |||||||||
是否很好的理解工作内容,制订恰当的工作计划 | 1.充分理解工作的目的和内容,能无误的安排工作 2.基本能按指示和指令完成 3.对工作任务理解和判断不够,有错误、失误发生 | ||||||||||
工作中是否需要额外的进行详细指示和指导 | 1.能正确对待指示和指令,进行有效的处理 2.基本能按指示和指令完成 3.对指示和指令理解不充分,需要详细的指导 | ||||||||||
对失败和突如其来的工作,措施是否迅速恰当 | 1.工作处理效果好,不断努力想办法改进 2.对突发性工作处理较慢,对失败的事后处理不够充分 3.对突发性工作消极对待,有回避责任倾向 | ||||||||||
是否积极的致力于工作方法的改善和创新 | 1.工作处理效果好,不断努力想办法改进 2.注意想办法改善工作,但具体效果不明显 3.工作处理有迟缓现象 | ||||||||||
工作绩效 | 工作处理迅速性 | 1.效率高,提前完成 2.速度一般 3.工作处理慢 | |||||||||
工作准确性 | 1.处理认真 2.需认真努力,但还可以放心 3.失误多 | ||||||||||
工作完结程度 | 1.有始有终 2.有条理,能区分其界限 3.工作失误多 | ||||||||||
工作报告适度 | 1.不失时机、准确 2.基本正常 3.欠缺报告和联络 | ||||||||||
目标完成程度 | 1.能取得预期效果 2.基本能认可 3.难以达成目标 | ||||||||||
个人成长状况 | 1.进步明显 2.进步一般 3.进步微小,发展潜力不大 | ||||||||||
综合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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