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加强资金管理、节约开支、降低费用,提高差旅费使用效率,严肃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负担差旅费的人员的出差费用管理。
三、根据工作需要出差的人员,出差前应认真填写《出差借款审批表》,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和任务,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所属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前由财企部负责登记出差情况明细表,实时掌握单位出差情况,以共享出差资源,能代办的尽量代办,减少重复出差。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应及时到财企部登记本次出差任务完成情况,以考核出差效率与效益,否则不予报账。
四、差旅费的开支办法
1、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报销。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无住宿费的,一律不予报销也不得以补助的形式发放。
2、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统称为补助费。晚八点后出差及早七点前返回不发放当天补助费。因办事、等车等因素在出差途中所经地区停留时间超过6小时,当天补助费按所经地区标准执行,未超过6小时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执行。
4、路途交通费实报实销,一律乘坐硬卧、硬座或汽车,出差路途时间在6小时以内的不得乘坐卧铺。
5、地区分类:
A类地区:区外经济特区、省会城市、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B类地区:区内盟市首府及区外地级市
C类地区:除A类、B类地区外的其它地区
6、出差人员的住宿费、补助费标准如下:
项目 | 职务级别 | 标 准 | ||
A类地区 | B类地区 | C类地区 | ||
宿 费 | 经理级 | 300 | 180 | 80 |
环节 | 100 | 60 | 30 | |
其他人员 | 90 | 40 | 20 | |
补 助 费 | 经理级 | 100 | 60 | 40 |
环节 | 60 | 30 | 25 | |
其他人员 | 50 | 25 | 15 |
②小车出差过路费、存车费实报实销。补助费在市区凌志车司机6元/天;桑塔纳司机4元/天,市区以外出差执行“其他人员”的标准,填写补助表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外派学习、开会:如果食宿费包括在学费、会务费里面,则不再进行宿费及补助费的报销。只给予途中补助40元/天,并报销市内交通费(减掉途中天数),其中:A类地区40元/天,B类地区30元/天、C类地区20元/天,且需凭出差地有效票据报销。
④凡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单身员工伙食补助费8元/天。
⑤省会城市及单列市的业务员住宿费按4000元/年定额执行,不再报销住宿费,其它按本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⑥订票费在春运期间、旅游旺季、大中专院校学生放假返乡、返校期间30元/张;其它期间为20元/张;市内5元/张。
五、超出以上报销标准需由总经理特别批示后,方可报销。
六、出差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到财企部报账,报账后并将本次出差的借款余额还清,超过一周不报账,此次出差费用不予报销,借款将从工资中扣除。没有借款的,超过规定报账期限的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由个人负担。
七、财企部应对差旅费报销的原始凭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对不符合报销的原始凭据有权拒绝报销,否则由相应人员承担责任。
八、本办法自二○一六年一月十日起执行。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