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程预算定额》的通知
建标[2008]193号
为适应城市轨道交通⼯程建设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控制城市轨道交通⼯程造价,我部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程预算定额》,编号为GCG-103-2008,⾃2009年1⽉1⽇起施⾏。现印发给你们。2001年批准发布的《全国统⼀市政⼯程预算定额》第九册(地铁⼯程)同时废⽌。请你们将施⾏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反馈给我部标准定额司。
《城市轨道交通⼯程预算定额》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
中华⼈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00⼋年⼗⽉⼗五⽇
总说明
⼀、《城市轨道交通⼯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10册,包括:
第⼀册路基、围护结构及地基处理⼯程
第⼆册桥涵⼯程
第三册隧道⼯程
第四册地下结构⼯程
第五册轨道⼯程
第六册通信⼯程
第七册信号⼯程
第⼋册供电⼯程
第九册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程
第⼗册机电设备安装⼯程
⼆、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程所需的⼈⼯、材料、施⼯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于新建、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施⼯条件、⽬前多数施⼯企业的施⼯机械装备程度,施⼯中常⽤的施⼯⽅法、施⼯⼯艺、劳动组织以及合理⼯期进⾏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验收规范编制的,参考了现⾏国家、⾏业和地⽅定额,以及有代表性的⼯程设计、施⼯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1、⼈⼯⼯⽇消耗量。⼈⼯⼯⽇不分⼯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表⽰。内容包括基本⽤⼯、超运距⽤⼯、⼈⼯幅度差和辅助⽤⼯。
2、材料消耗量。
(1)材料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列出数量并计⼊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地点⾄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操作损耗、施⼯现场堆放损耗。
(3)混凝⼟均按预拌混凝⼟考虑。
(4)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法、不同材质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定额内。(5)⽤量少、价值⼩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的百分数表⽰。3、施⼯机械和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
(1)施⼯机械和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施⼯配备和施⼯⼯效测算确定台班使⽤量。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施⼯机械和仪器仪表安台班列⼊定额: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列⼊费⽤定额⼯具使⽤费项下。
七.定额中包括了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点⾄操作或安装地点的⽔平运输和垂直运输所需的⼈⼯和机械消耗量。如发⽣再次搬运,应在费⽤定额中⼆次搬运费项下列⽀。
⼋、本定额施⼯⽤⽔、电是按现场有⽔、电考虑的。
九、本定额的⼯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施⼯⼯序,次要⼯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本定额与其他全国统⼀⼯程预算定额的关系,凡本定额包含的项⽬,按本定额项⽬执⾏;本定额缺项部分,可执⾏其他全国统⼀定额。
⼗⼀、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
⼗⼆、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和各章说明。
第⼀册路基、围护结构及地基处理⼯程
册说明
⼀、《城市轨道交通⼯程预算定额》第⼀册“路基、围护结构及地基处理⼯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内容包括:⼟⽯⽅⼯程,防护、⽀护、围护⼯程,地基处理⼯程,共3章233个⼦⽬。
⼆、本册定额适⽤于城市轨道交通⼯程采⽤明挖法施⼯的⼟⽯⽅、防护、⽀护、围护、地基处理等⼯程。
三、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地下铁道⼯程劳动定员定额》GB/T 19622—2004;
2.《全国市政⼯程统⼀劳动定额》;
3.《全国统⼀建筑⼯程基础定额》GJD-101—95;
4.《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03;
5.《地下铁道⼯程施⼯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
6.《全国统⼀市政⼯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GYD-309—2001;
7.现⾏的设计、施⼯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
四、采⽤盖挖法、暗挖法施⼯的⼟⽯⽅、防护、⽀护、围护⼯程,执⾏第三、四册相应⼦⽬。
五、定额中的混凝⼟、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标准编制的,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六、定额中现浇混凝⼟均按预拌混凝⼟考虑,不含泵送费⽤,发⽣时执⾏第⼆册相应⼦⽬。
七、未尽事宜见本册定额各章说明。
第⼀章⼟⽯⽅⼯程
1.明挖⼟⽯⽅包括:⼈⼯挖⼟⽅、淤泥、流砂;⼈⼯挖沟槽;⼈⼯挖基坑;机械挖⼟⽅;⼈⼯凿⽯⽅;机械破碎岩⽯;静⼒爆破岩⽯;微差控制爆破岩⽯
2.带⽀撑基坑⼟⽯⽅包括:⼟⽅;淤泥流砂、⽯⽅
3.回填、夯实包括:⼈⼯填⼟夯实;机械原⼟夯实、原⼟碾压;机械填⼟夯实、填⼟碾压;回填夯实。
4.⼟⽯⽅及泥浆运输包括:⼈⼯装⼈⼯运⼟⽅、淤泥、流砂;⼈⼯装⼈⼒车运⼟⽅;⼈⼯装⼈⼯运⽯⽅;⼈⼯装⾃卸汽车运⼟⽯⽅;机械装车⾃卸汽车运⼟⽅;机械装车⾃卸汽车运⽯⽅;垂直运输⼟⽯⽅;泥浆运输
第⼆章防护、⽀护、围护⼯程
1.护坡包括:砂⽯滤沟、滤层;砌护坡、台阶;砂⽯垫层;混凝⼟垫层2.挡⼟墙包括:浆砌挡⼟墙;混凝⼟挡⼟墙;压顶;伸缩缝;变形缝;⽌⽔带;勾缝
3.锚杆,⼟钉,喷射混凝⼟护坡包括:锚杆,预应⼒锚索,⼟钉,喷射混凝⼟,挂⽹
4.地下连续墙包括:导墙,挖⼟成槽,钢筋笼制作,钢筋笼安放,接头处理;浇筑混凝⼟连续墙
5.⽔泥劲性搅拌维护桩包括:⽔泥搅拌桩,型钢桩
6.套管钻孔咬合灌注桩
7.围护结构圈梁
8.地沟、明沟
9.⼩型混凝⼟构件
10.砌筑⼯程
11.拆除⼯程
第三章地基处理⼯程
1.⼈⼯换填砂、⽯屑、块⽯
2.换填灰⼟
3.⽔泥稳定⼟
4.机械翻晒
5.抛⽯挤淤
6.挤密砂桩
7.⽯灰砂桩
8.碎⽯桩
9.袋装砂井
10.塑料排⽔板
11.铺⼟⼯织物布
12.分层注浆
13.压密注浆
14.⾼压旋喷⽔泥桩
15.深层⽔泥搅拌桩
第⼆册桥涵⼯程
册说明
⼀、《城市轨道交通⼯程预算定额》第⼆册“桥涵⼯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内容包括:打桩⼯程,钻孔灌注桩⼯程、砌筑⼯程、钢筋⼯程、现浇混凝⼟⼯程、预制混凝⼟⼯程、安装⼯程、临时⼯程及钢结构⼯程,共9章455个⼦⽬。
⼆、本册定额适⽤于城市轨道交通⼯程。
1.单跨100m以内的桥梁⼯程;
2.单跨5m以内的涵洞⼯程(圆管涵套⽤《全国统⼀市政⼯程预算定额》第六册“排⽔⼯程”定额,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5);
3.现浇钢筋混凝⼟⽴交箱涵⼯程。
三、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1.《全国统⼀市政⼯程预算定额》第三册“桥涵⼯程”GYD-303—1999;
2.《全国市政⼯程统⼀劳动定额》;
3.《全国统⼀建筑⼯程基础定额》GYD-101—95;
4.《公路⼯程预算定额》;
5.现⾏的设计、施⼯及验收技术规范。
四、本册定额中预制混凝⼟及钢筋混凝⼟构件均属现场预置,不适⽤于独⽴核算,执⾏产品出场价格的构件⼚所⽣产的构配件。
五、⾼架车站的房屋建筑套⽤《全国统⼀建筑⼯程基础定额》。
六、本册定额中的提升⾼度(指单跨内原地⾯⾄梁底的纵向平均⾼度)按8m以内编制,超过8m时按以下⽅式调整(悬浇箱梁除外);
1.现浇混凝⼟项⽬提升⾼度超过8m的跨段,其超⾼段承台顶⾯以上的混凝⼟(不含泵送混凝⼟)、模板、钢筋的⼯程量,按下表调整相应定额中的⼈⼯及起重机械的规格及⼈⼯、起重机台班消耗量。
2.陆上安装梁按下表调整相应定额中的⼈⼯及起重机械的台班消耗量,但起重机
七、本册定额河道⽔深取定为3m,若⽔深>3m时,可另⾏计算。
⼋、本册定额中均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架,发⽣时套⽤第四册相关定额。
九、本册定额未包括预制构件场外运输。
⼗、未尽事宜见本册定额各章说明。
第⼀章打桩⼯程
1.打钢筋混凝⼟⽅桩
2.打钢筋混凝⼟板桩
3.打钢筋混凝⼟管桩
4.陆上打钢管桩
5.接桩
6.送桩
7.钢管桩内切割
8.钢管桩精割盖帽
9.钢管桩管内钻孔取⼟
10.钢管桩填⼼
第⼆章钻孔灌柱桩⼯程
1.埋设钢护筒
2.⼈⼯挖桩孔
3.回旋钻机钻孔4.冲击式钻机钻孔
5.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孔
6.灌注桩混凝⼟
第三章砌筑⼯程
1.浆砌块(料)⽯
2.浆砌混凝⼟预制块
3.砖砌体
第四章钢筋⼯程
1. 钢筋制作、安装
2. 铁件、拉杆制作、安装
3. 预应⼒钢筋制作、安装
4. 安装压浆管道和压浆
第五章现浇混凝⼟⼯程
1.基础
2.承台
3.⽀撑梁与横梁
4.墩⾝、台⾝
5.箱梁
6.板梁
7.箱涵
8.挡墙
9.混凝⼟接头及灌缝
10.其他构件
11.桥⾯铺装及桥头搭板
12.桥⾯防⽔层
13.箱涵外壁处理
14.箱涵接缝处理
15.现拌混凝⼟和预拌混凝⼟(⾮泵送)
16.混凝⼟输送及泵管安拆使⽤
第六章预制混凝⼟⼯程
1. 预制桩
2. 预制梁
3. 预制其他构件
第七章安装⼯程
1. 安装梁2. 安装其他构件
3. 安装钢管栏杆及扶⼿
4. 安装⽀座
5. 安装排⽔管
6. 安装伸缩缝
7. 安装沉降缝
8. 安装隔声屏障
9. 预制构件场内运输
第⼋章临时⼯程
1. 搭拆桩基础⼯作平台
2. 桥梁⽀架
3. 挂篮及扇形⽀架
4. 组装、拆卸船排
5. 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机
6. 组装、拆卸架桥机
7. 筑拆地模
8. 凿除桩顶钢筋混凝⼟
9. 筑拆草⼟围堰
10. 筑拆圆⽊桩围堰
11. 筑拆钢板桩围堰
12. 筑拆拉森钢板桩围堰
13. 抽⽔
第九章钢结构⼯程
1. 钢管柱
2. 钢梁
3. 不锈钢栏杆
第三册隧道⼯程
册说明
⼀、《城市轨道交通⼯程预算定额》第三册“隧道⼯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由矿⼭法(第1~5章)和盾构法(第6~8章)两⼤部分组成,包括各类围岩单、双线隧道开挖、初期⽀护、衬砌、矿⼭法隧道防⽔、竖井⼯程,以及盾构法施⼯的盾构机装、拆、掘进、管⽚制作、试拼装、同步注浆、盾构过站及相关⼯程,共8章167个⼦⽬。
⼆、本册定额适⽤于城市轨道交通⼯程中矿⼭法施⼯的单双线隧道以及盾构法施⼯的隧道⼯程。
三、本定额编制依据:
1.《全国统⼀市政⼯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GYD-309—2001;
2.《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03;
3.《地下铁道⼯程施⼯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
4.《城市轨道交通⼯程全国统⼀劳动定额》GB/T 19620—2004;
5.各省、⾃治区、直辖市的补充定额及有关资料
6.已竣⼯的城市轨道交通⼯程项⽬的相关资料,近年出现的新技术、新⼯艺、新材料补充定额及相关资料。
四、本册定额按现有的施⼯⽅法、机械化程度及合理的劳动组织进⾏编制。除各章节另有规定外,均不得因施⼯⽅法与定额不同⽽调整。
五、矿⼭法施⼯隧道开挖的⼟层按⼀~四类⼟综合考虑,不得因⼟层类别不同⽽调整。开挖⽯⽅则按岩⽯类别的相应⼦⽬分别套⽤。
六、本册定额不包括明挖法施⼯的隧道,以及矿⼭法施⼯的隧道降⽔、监测、钢⽀撑等项⽬,发⽣时应执⾏本定额第四册相应⼦⽬,
七、盾构法施⼯中的始发、到达掘进段端头加固,如采⽤桩形式加固的,应执⾏本定额第⼀册相应⼦⽬。
⼋、材料垂直运输及洞内⽔平运输已包含在定额⼦⽬中,不得另计。
九、本册定额中钢筋⽤量均不包括预埋铁件,预埋铁件按设计图⽰重量另⾏计算。
⼗、未尽事宜见本册定额各章说明。
第⼀章矿⼭法隧道开挖
1.单线隧道开挖
2.双线隧道开挖
3.⼟⽯⽅清理
4.洞内临时⼯程
第⼆章矿⼭法隧道初期⽀护
1. 隧道喷射混凝⼟
2. 铁格栅、钢筋⽹⽚
3. 超前⼩导管
4. 管棚
5. 锚杆
6. 注浆
第三章矿⼭法隧道衬砌
1. 隧道衬混凝⼟
2. 衬砌模板
3. 衬砌钢筋
4. 脚⼿架搭、拆
第四章竖井⼯程
1. 竖井开挖
2. 竖井⽀护及衬砌
3. 竖井钢筋
4. 竖井衬砌模板
5. 竖井脚⼿架搭、拆
6. 竖井钢爬梯制作、安装第五章防⽔、回填、拆除⼯程
1.防⽔⼯程
2.回填包括:竖井回填;洞内回填
3.拆除⼯程
第六章盾构机安装、拆除及掘进
1. 盾构机安装、拆除
2. 车架安装、拆除
3. Φ≤7000⼟压平衡式盾构掘进
4. Φ≤7000泥⽔平衡式盾构掘进
5. Φ≤7000复合式⼟压平衡盾构掘进
6. Φ≤7000复合式泥⽔平衡盾构掘进
第七章管⽚
1. 预制钢筋混凝⼟管⽚制作包括:制作;成环⽔平试拼装;管⽚场内运输
2. 钢管⽚
3. 管⽚设置密封条
4. 管⽚嵌缝
第⼋章盾构其他⼯程
1. 衬砌壁后压浆
2. 柔性接缝环包括:施⼯阶段;正式阶段
3. 洞⼝钢筋混凝⼟环圈
4. 负环管⽚拆除
5. 隧道内管线路拆除
6. 盾构基座及⼿孔封堵
7. 盾构过站
第四册地下结构⼯程
册说明
⼀、《城市轨道交通⼯程预算定额》第四册“地下结构⼯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盖挖、暗挖车站⼟⽯⽅及桩柱⼯程,混凝⼟⼯程,模板⼯程,砌筑⼯程,钢筋及⾦属构件制作安装⼯程,防⽔⼯程,其他⼯程,降⽔⼯程,监测量控⼯程等,共9章533个⼦⽬。
⼆、本册定额适⽤于轨道交通⼯程的明挖、盖挖及暗挖车站结构⼯程。
三、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
1.《全国统⼀市政⼯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GYD-309—2001;
2.《市政⼯程劳动定额》LD/T99.1~99.13—1997(De);
3.《全国统⼀建筑⼯程基础定额》GJD-101—95;
4.《北京市建设⼯程预算定额》第⼗⼀册地铁⼯程(2003年);
5.《2001年⼴州地铁⼯程预算定额》;6.现⾏的设计、施⼯及验收技术规范。
四、本册定额不包括明挖车站的⼟⽅及围护结构,发⽣时套⽤第⼀册、第⼆册相关⼦⽬。
五、混凝⼟、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标准编制的,若设计图纸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六、本册定额混凝⼟按预拌混凝⼟编制,砂浆按预拌砂浆编制。
七、凡注明厚度的项⽬,设计要求不同时,执⾏每增减厚度的相应定额⼦⽬。
⼋、本册定额⼦⽬中均综合考虑了施⼯⽤⼯程⽔电费。
九、材料的洞内⽔平及垂直运输均已综合在相应的定额⼦⽬中。
⼗、未尽事宜见本册定额各章说明。
第⼀章盖挖、暗挖车站⼟⽯⽅及柱桩⼯程
1. 盖挖车站⼟⽅
2. 盖挖车站⽯⽅
3. 暗挖车站⼟⽅
4. 暗挖车站⽯⽅
5. 盖挖车站桩柱⼯程包括:旋挖钻机钻孔;钢管柱;混凝⼟灌柱;钢筋笼
6. 暗挖车站洞内灌注桩及钢管柱包括:洞内机械钻孔桩;洞内⼈⼯挖孔桩;洞内孔桩混凝⼟灌注;洞内孔桩钢筋笼及钢管柱第⼆章混凝⼟⼯程
1. 明挖车站垫层
2. 明挖车站混凝⼟
3. 盖挖、暗挖车站混凝⼟
第三章模板⼯程
1. 明挖车站模板⼯程
2. 盖挖、暗挖车站模板⼯程
3. 盖挖、暗挖车站模板超⾼增加费
第四章砌筑⼯程
第五章钢筋及⾦属构件制作、安装⼯程
1. 明挖车站钢筋⼯程
2. 明挖车站⾦属构件制作、安装⼯程
3. 盖挖、暗挖车站钢筋⼯程
4. 盖挖、暗挖⾦属构件制作、安装⼯程
第六章防⽔⼯程
1. 明挖车站防⽔⼯程
2. 盖挖、暗挖车站防⽔⼯程
第七章其他⼯程
1. 预埋件、钢筋接头、植筋
2. 车站混凝⼟凿孔4. 明挖车站其他辅助⼯程包括:明挖车站钢⽀撑安装及拆除,明挖车站脚⼿架⼯程
5. 盖挖、暗挖车站其他辅助⼯程包括:盖挖、暗挖车站钢⽀撑安装及拆除;盖挖、暗挖车站洞内拆除;盖挖、暗挖车站洞内临时⼯程;盖挖、暗挖车站洞内脚⼿架⼯程
第⼋章降⽔⼯程
1、轻型井点降⽔
2、喷射井点降⽔
3、⼤⼝径降⽔
4、管井降⽔包括:抽⽔井安装;引渗井安装;辐射井竖井安装;辐射井⽔平井安装;抽⽔及降⽔井拆除
第九章监测量控⼯程
1、测点布设包括:基准点布设;地表沉降测点布设;建筑物变形测点布设;⼟体分层沉降测点布设;孔腺⽔压⼒测孔布设;地下管线沉降、位移测点布设;混凝⼟构筑物钢筋应⼒、混凝⼟应变测点布设;钢结构应⼒、应变测点布设;界⾯⼟压⼒测点布设;桩体⽔平位移测点布设;隧道沉降及收敛监测点布设;既有线变形测点布设
2、雷达监测
3、监控测试
第五册轨道⼯程
册说明
⼀、《城市轨道交通⼯程预算定额》第五册“轨道分册”(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铺轨、铺道岔、铺道床、轨道加强设备及护轮轨、线路有关⼯程等内容,共计5章,310个⼦⽬。
⼆、本册定额适⽤于城市轨道交通新建轨道⼯程。
三.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
1.《地下铁道⼯程施⼯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
2.《铁路轨道⼯程施⼯质量验收标准》TB 10413—2003;
3.《城市轨道交通地下铁道⼯程劳动定员定额》GB/T 19622—2004;
4.《城市轨道交通轻轨⼯程劳动定员定额》GB/T19621—2004;
5.现⾏全国统⼀定额和各省市城市轨道预算定额;
6.现⾏各种轨道标准图、通⽤图、参考图等有关资料;
7.《铁路⼯程预算定额第五册轨道⼯程》铁建设[2006]15号;
8.《铁路⼯程基本定额》铁建设[2003]34号;
9.《铁路⼯程劳动定额》LD/T 45.4—2003;
10.现场测定的定额基础资料。
四、本册定额中“站线”指包括全折返线、存车线及渡线、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库内外线、出⼊段线等线路。
五、本册定额中如没有特殊说明,均考虑100m以内材料⽔平运输。
六、铺轨定额中的钢轨,其⼯地搬运及操作损耗率系按0.1%编制,仅适⽤于正线。当⽤于站线时,应增加0.1%的钢轨损耗。
七、本册定额中线路设计长度均为单线线路长度。
⼋、未尽事宜见本册定额各章说明。
第⼀章铺轨2. 隧道内整体道床铺轨包括:⼈⼯铺轨;机械铺轨;隧道内浮置板道床⼈⼯铺轨;直线电机线路机械铺轨
3. 地⾯碎⽯道床铺轨包括:⼈⼯铺轨;碎⽯道床机械铺轨;⼈⼯铺异形轨
4. 桥⾯铺轨
5. 道岔尾部⽆枕地段⼈⼯铺轨
6. 库内⼈⼯铺轨
7. 铺设⽆缝线路包括:长轨压接焊作业线、长轨铺轨机安拆与调试;场内焊接长钢轨(接触焊);铺设长钢轨;⼯地钢轨焊接;⽆缝线路绝缘接头;应⼒放散及锁定
8. 轨料运输包括:⽔平运输;垂直运输
第⼆章铺道岔
1. 单开道岔包括:⽊岔枕;混凝⼟岔枕;混凝⼟合成轨枕;整体道床
2. 复式交分道岔包括:⽊岔枕;整体道床
3. 交叉渡线包括:⽊岔枕;混凝⼟岔枕;整体道床
第三章铺道床
1. 整体道床
2. 浮置板减振道床
3. 粒料道床
4. 线路沉落整修
5. 道岔沉落整修
第四章轨道加强设备及护轮轨
1. 安装轨道加强设备
2. 钢轨伸缩调节器
3. 安装防脱护轨
第五章线路有关⼯程
1. 线路及信号标志
2. 平交道⼝
3. 轨道常备材料包括:⽊枕分开式扣件;混凝⼟长枕;混凝⼟短枕;⽆缝线路钢轨常备材料;单开道岔;复式交分道岔;交叉渡线
4. 其他
第六册通信⼯程
册说明
⼀、《城市轨道交通⼯程预算定额》第六册“通信⼯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挖、填光(电)缆沟及敷设通信管道,敷设光(电)缆、接续与测试、保护与防护,安装光(电)缆终端设备、机架(柜)、槽道及配线架、敷设站内光(电)缆和电线,布防设备电缆及导线,程控电话交换机及附属设备安装,⽆线通信系统设备安装,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时钟系统设备安装,专⽤通信设备及配线设备安装,闭路电视监视系统设备安装,⼴播系统设备安装,通信电源设备及接地装置安装,计算机⽹络及附属设备安装,配管、托板托架、桥架及吊架安装等,共19章474个⼦⽬。
⼆、本册定额适⽤于新建、改建的通信⼯程。
三、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1.《通信管道与通道⼯程设计规范》GB 50373—2006;
2.《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82—2006;
3.《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程设计规范》YD/T 5076—2005;
4.《通信电源设备安装⼯程设计规范》YD/T 5040—2005;
5.《基于SDH的多种业务传送节点(MSTP)本地⽹光缆传输⼯程设计规范》YD/ T 5076—2005。
四、设备安装,除另有规定,均包括设备本⾝的安装固定,引⼊引出端⼦板的接线、端⼦的压接全部⼯作内容。不包括设备引出端⼦板以外的电缆、电线敷设及设备接地。
五、本册定额各种钢管、塑料管的敷设、光(电)缆和电线的敷设以及设备安装的操作⾼度,均按5m以下编制;若设计超过5m时,其超过部分的⼈⼯⼯⽇按乘
六、通信光(电)缆预留长度。
1.光缆预留量规定见下表:
七、本定额中使⽤的线、缆等材料与设计不符时允许换算。
⼋、安装与⽣产同时进⾏的⼯作,安装⼯程的⼈⼯费增加10%,本费⽤为降效增加费。
九、在有害环境(⾼温、多尘、噪声超标、有害⽓体)中施⼯时,安装⼯程的⼈⼯费增加10%,本费⽤为降效增加费。
⼗、未尽事宜见本册定额各章说明。
第⼀章挖、填光(电)缆沟及敷设通信管道
1. 挖、填光(电)缆沟
2. 敷设通信管道
3. ⼈(⼿)孔砌筑
第⼆章敷设光缆
1. 敷设管道光缆
2. 敷设托架光缆
3. 控制中⼼、车辆段、车站的光缆
第三章敷设电缆
1. 敷设埋式电缆
2. 敷设管道电缆
3. 敷设托架电缆及电线
4. 电缆及电线钉固(吊挂)
5. 控制中⼼、车辆段、车站的电缆
第四章光(电)缆接续与测试
1. 光(电)缆接续
2. 光(电)缆测试
第五章光(电)缆保护与防护
1. 光(电)缆保护
2. 光(电)缆防护
第六章安装光(电)缆终端设备
1. 安装光(电)缆终端设备
2. 光缆监测设备安装
第七章安装机架(柜)、槽道及配线架
1. 安装抗振基座
2. 安装⾛线槽道、⾛线架
3. 安装配线电缆线槽
4. 安装总配线架
第⼋章站内光(电)缆和电线敷设
1.天棚内光(电)缆和电线敷设
2.暗管光(电)缆和电线穿放
3.线槽内光(电)缆和电线敷设
第九章布放设备电缆及导线
1.布放设备电缆
2.布放设备导线
3.布放尾纤第⼗章程控电话交换机及附属设备安装第⼗⼀章⽆线通信系统设备安装
1. 集群移动通信天线铁塔架设
2. 集群移动通信天线和馈线安装与调试
3. 集群移动通信设备安装与调试
第⼗⼆章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