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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GRS产品达到GRS管理体系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GRS材料的总共年度数量的计算。
3.职责
3.1仓管部负责统计再生涤纶的最终产品的年度总量。
3.2品管部和生产车间负责确定生产再生产品的技术参数、标准,并提供各道制成率等数据。协同生产部统计和计算GRS材料和非GRS材料之间的数量比率。
4.工作程序
4.1再生资料如涤纶来自经GRS认可的工厂,并且100%不含任何污染物质。由生产部按公司《再生材料验收入库制度》执行。
4.2GRS年度数量是通过总量平衡方式计算出来的,公式如下:
(A/B)C=D
A=声明GRS原材料的年度投入量(公吨或公斤)
B=总共年度投入原材料量(公吨或公斤),包括在生产过程中所有可能使用的材料
C=生产的最终产品的总共年度数量
D=可以申报GRS的最终产品的年度数量
注:在A和B中水的含量被考虑是一个常量因素。
4.3在一年内声明GRS产品的全年总发货量小于或等于用上述公式计算出来的可以申报GRS的最终产品的总量(D)。
4.4不得作出任何虚假申报或者作出在该年度所交付的申报GRS材料的总量可能高于申报GRS的最终产品的总量(D)的任何申报。
4.5必须对GRS申报进行记录存档。
4.6在年度审计时,应对财务数据进行检查,这些数据必须同销售合同相一致。大于5%的偏差视为同销售合同不一致,并且可能导致被排除在GRS程序项目之外。
4.7废料百分比应包含在总量平衡计算中。公司在再生生产工艺中内部废料不被重新使用,所以在申报GRS产品时,无需显示使用前和使用后废料的比例。
5.支持性文件
5.1再生材料验收入库制度
5.2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
5.3GRS标识管理程序
6.记录文件
6.1验收记录
6.2入库单
6.3财务报表
6.4再生原料/成品统计平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