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调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 协调范围和内容
在医院工作中出现各种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有关的问题,以及对临床用药进行指导、考核,接受各级部门检查等,需要药剂科与医务科之间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时。
三、协调的方式方法
1、临床科室在用药时所需药品不足或暂缺,由医务科与药剂科进行协调解决。
2、药剂科在监督管理医院临床科室用药情况过程中,经药剂科检查,需要医务科配合对临床科室进行管理时,由药剂科将检查情况汇总报告给医务科,医务科进行处理并将考核结果交财务科进行奖罚。
3、由药剂科和医务科一同定期组织医院专家对临床科室用药进行评价,确保考核工作公平有效,医务科与药剂科根据工作特点认真分工共同完成。
4、当上级部门对药剂科进行检查时,医务科要积极配合,与药剂科一同接待检查,并根据上级部门反馈意见,配合药剂科进行整改。
四、严格落实奖惩。
依据影响医院工作的严重程度,制定奖惩制度。对于互相扯皮,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任务的工作人员,经过协调和批评教育仍不改的,扣罚当事人的劳务费,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进行调离工作岗位、待岗或解聘处理,并扣减科主任劳务费。
二〇一 年 月 日